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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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和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公司在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就2025年度中期分红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与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