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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新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张居忠先生、独立董事王光进先生、非独立董事陈虎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张居忠先生担任。各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董事占成员总数的1/2以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出席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3月29日(1)《关于〈2023年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2024年4月28日(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八次会议(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0)《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11)《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0月30日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2月10日(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关于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14日(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

在审议及决策上述重大事项时,审计委员会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委员们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职能,有效提高了审计委员会的决策效率。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流程,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保持积极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关于年度审计的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事项等,讨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行业发展状况等,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披露的关键事项进行详细沟通。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对其执行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在审计工作中,天健事务所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严谨、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有职责,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督促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并能够就内审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运行。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在公司内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控评价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规范执行了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各项内部控制活动完整、有效,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审计及监督作用,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六)重大股权交易事项的审核2024年12月,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润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竞争力,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2024年,审计委员会持续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必要性和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九)审议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且公司也已制定了相应制度并采取相关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发挥了协调监督作用,有力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加强与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外部审计师等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套期保值等重大事项,继续发挥各委员专业优势,尽职履责,不断提升审计委员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议事效率,以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委员:张居忠

签字:____________

委员:王光进

签字:____________

委员:陈虎

签字:____________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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