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5证券简称:万润新能公告编号:2025-015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5年4月17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董事会秘书高文静女士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艳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湖
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有重要方面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系受市场供需格局变化及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影响,公司主营产品
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产品毛利率处于低位,导致公司业绩亏损。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在技术革新、新产品开发、降本增效、优化供应链管理、完善市场营销策略等方面扎实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推动各业务板块稳步向前发展,不断夯实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多措并举稳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在综合分析公司自身发展经营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投资者合理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
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资金需求、融资计划等情况建立的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及“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上述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用于永久补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本次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制定了可行的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关于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的有效评价,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水平。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