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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912号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目 录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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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912号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生态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正和生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正和生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正和

德皓核字[2025] 0000091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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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正和生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正和生态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正和生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正和生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胡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家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71.111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13元。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71.111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959,109.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8,813,017.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1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52,881.30
截至2024年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47,434.50
利息收入净额B2192.18
2024年发生额项目投入C13,162.26
利息收入净额C21.23
截至2024年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50,596.7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93.41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477.9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77.95
差异G=E-F2,000.00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477.95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477.95万元差异系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专项报告 第2页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陆续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2000****05290.00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027****14580.00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7703****7314945,709.17活期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025****68983,832,508.38活期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8025****76411,262.54活期
合 计4,779,480.09

注1: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9月2日注销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27****1458),相应余额3.61元转入包含相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账号:2000****0529);

注2: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注销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529),相应余额38.74元转入用于存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8025****6898)。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专项报告 第3页

(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343.0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750.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2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529)余额为38.74元(账户结息),且该募集资金专户对应项目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以上专户注销后,上述余额已转入用于存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尾号6898)之中。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战略和管理提升项目将为实现“以智慧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使命,进行智慧科技、产业运营业务的战略咨询规划,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带动现有业务的发展;进行内控与供应链的改革创新咨询,实现公司的降本增效、持续增长的经营目标。因无法区分、量化战略和管理能力提升对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系为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培养现有研发人员并引进国际专家合作,吸引行业国内外的优秀研发人才及国际合作的方式,形成科技成果创新,使公司核心产品契合市场长期需求,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从而

专项报告 第6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IPO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IPO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750.4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已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仅就《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使用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人民路支行购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84期A款,期限为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3月28日。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2024年,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结存利息余额38.72元,已转入用于存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尾号6898)之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专项报告 第7页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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