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生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71.111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13元。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71.111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959,109.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8,813,017.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1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2,881.30 | |
截至2024年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7,434.5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92.18 | |
2024年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162.96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23 |
截至2024年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0,596.7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93.4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477.9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77.95 | |
差异 | G=E-F | 2,000.00 |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477.95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477.95万元差异系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陆续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529 | 0 | 已注销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027****1458 | 0 | 已注销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3****7314 | 945,709.17 | 活期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025****6898 | 3,832,508.38 | 活期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 8025****7641 | 1,262.54 | 活期 |
合计 | - | 4,779,480.09 | - |
注1: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9月2日注销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27****1458),相应余额3.61元转入包含相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账号:2000****0529);注2: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注销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529),相应余额
38.74元转入用于存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
8025****68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343.0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750.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2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000****0529)余额为38.74元(账户结息),且该募集资金专户对应项目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以上专户注销后,上述余额已转入用于存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尾号6898)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内部结构,在原有课题的基础上新增“活力海岸模式构建与示范应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因仲裁纠纷,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1个募集资金账户被部分冻结的情形,该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是否存在冻结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3****7314 | 945,709.17 | 是 |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账户尚未解除冻结,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因仲裁纠纷,公司该账户被冻结374,569元,该账户系募集资金账户,如果冻结时间较长或被划扣,预计会影响募集资金账户使用,从而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尽快推进被冻结资金解冻,避免募集资金被划扣或对长期冻结对募集资金使用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公司已履行付款,公司和冻结申请人于2025年4月27日出具《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撤回执行申请书》,拟向法院申请解除账户冻结。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德皓核字[2025]00000912号),认为,正和生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正和生态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规性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除前述披露的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事项外,正和生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2,881.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62.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597.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公司战略及管理提升项目 | 否 | 3,000.00 | 1,092.28 | 1,092.28 | 1,092.2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否 | 16,179.38 | 5,890.79 | 5,890.79 | 1,167.39 | 4,436.89 | -1,453.90 | 75.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5,062.10 | 1,843.07 | 1,843.07 | 180.95 | 855.17 | -987.90 | 46.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 | 否 | 121,000.00 | 44,055.16 | 44,055.16 | 1,813.92 | 44,212.42 | 157.26 | 100.3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45,241.48 | 52,881.30 | 52,881.30 | 3,162.26 | 50,596.76 | -2,284.54 | 95.6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IPO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IPO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750.4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已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仅就《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公司使用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人民 |
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人民路支行购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284期A款,期限为2021年9月29日至2022年3月28日。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4年,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结存利息余额38.72元,已转入用于存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尾号6898)之中。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