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收到政府补助金额为:3,150.00万元;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本次收到的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及资产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收到补助的基本情况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饮品”)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地方政府发来的《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的通知》,根据吉林省发改委对泉阳泉饮品矿泉水生产线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支持,下达财政补助资金3,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本次收到的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及资产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