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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始终坚持认真、规范、有效地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铮先生、董事王坚先生和独立董事曾赛星先生组成,孙铮先生作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4年6月29日任期届满,因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处筹备过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延期换届,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应顺延,在换届工作完成前,审计委员会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情况,有效监督外审机构,持续指导内部审计,积极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扩大会议),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情况的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情况与内审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汇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以上议案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及内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同意以上议案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

司2024年上半年度内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以上议案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同意以上议案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含2024年度关键审计事项的沟通)》《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同意以上汇报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编制和披露2023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充分审查监督,积极履行职责。2024年3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扩大会议,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情况汇报,并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4期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鉴于普华永道2024年首次作为公司年度财务与内控的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鉴证工作,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与普华永道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指导普华永道与公司内审机构及相关部门单位高效协同、充分合作,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8日提交并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普华永道在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较好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团队的人力资源,体现了较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知识、国际视野及服务大型企业的丰富经验,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计职责。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有效运作,

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定期听取公司内审工作计划,督促内审工作按计划实施,并听取公司内控检查监督等相关事项汇报,确保公司将内审工作覆盖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企业。针对公司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具有共性的新问题和新风险,建议公司优化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控制;鉴于公司海外业务占比持续提升,海外经营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也在加大,建议公司加强对海外业务的审计管理。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合规、完整、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定期评估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并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制度体系及内控管理,按照最新监管规定要求,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相关要求,编制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按

照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及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方面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孙铮、王坚、曾赛星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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