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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锡有色:市值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1.总则......................................................................................................................................................1

2.引用标准..............................................................................................................................................1

4.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1

5.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2

6.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3

7.监测机制和应急机制..........................................................................................................................5

8.附则......................................................................................................................................................6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内在价值与投资价值的长期动态均衡,推动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财富回报可持续共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

2.引用标准

2.1.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术语

3.1.市值管理:指公司基于公司市值信号,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综合运用多种科学、合规的价值经营方式和手段,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3.2.各子公司:公司下属二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以及根据公司相关文件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公司、事业部和其他非法人业务单元。

4.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4.1.目的:通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切实、可持续地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内在价值;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投资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的目标,获得市场长期支持。

4.2.基本原则:

4.2.1.系统性原则。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

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4.2.2.科学性原则。不得违背市值管理的内在逻辑,基于市值管理规律科学而为,确保市值管理工作的科学与高效。

4.2.3.规范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操作合法合规,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4.2.4.常态性原则。以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持续性、常态化地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5.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市值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主责,董事会秘书具体分管。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和牵头管理,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对生产经营、财务、市场、营销等信息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共同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

5.1.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5.1.1.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5.1.2.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监督市值管理工作具体落实情况,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5.1.3.在提议或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相匹配;同时,研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强化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1.4.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资金安排计划,适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将回购股份用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等。

5.1.5.根据监管政策,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分红规划,适时开展分红,逐渐增加分红频次,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5.2.董事长:是市值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董事会关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决策有效落实,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5.4.董事会秘书:直接负责公司市值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领导公司证券事务部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性、参与舆情管理工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组织拟订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的股票

回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研究。

5.5.证券事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5.5.1.起草市值管理计划草案,协调内外部资源执行市值管理计划,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市值管理计划执行情况。

5.5.2.监测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监控资本市场、行业、监管机构动态,对比分析公司与同行市值表现差异,定期形成报告呈报公司董事会、经理层。

5.5.3.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公司价值传递与舆情管理,确保市场信息公开透明。

5.5.4.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后举行现场、视频或文字形式的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分析师、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组织路演与反向路演。

5.5.5.适时起草资本运作、利润分配、股票回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方案。

5.6.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证券事务部报送可能对市值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招投标、重要项目进展以及《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规定的重大信息;严格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要求,规范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5.7.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5.7.1.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5.7.2.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5.7.3.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5.7.4.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5.7.5.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5.7.6.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6.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6.1.做精做强主业:公司应聚焦主业,加强战略引领,持续推进探矿增储和矿产资源整合,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推进锡、锑、铟特色金属全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成为全球锡锑铟龙头企业;公司应抓好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公司应加强科技创新,培育和运用新质生产力,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高端材料产业化,加大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应优化经营策略,逐步扩大业务规模和领域,做

好客户服务和市场开拓,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实现经营业绩提升,为开展市值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6.2.ESG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运作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积极引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应厚植ESG理念,完善ESG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将ESG理念融入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深化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优秀实践,不断提升ESG管理绩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6.3.资本运作:积极落实发展战略,内生性增长与外延式发展并举,适时开展兼并收购,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资源储备、延长产业链条、拓宽业务范围,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结合公司实际需求,积极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优化资源配置,充实公司资本金,满足公司产业布局中大规模投资的资金需求,增强创利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有效率地增长。

6.4.长效激励机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相统一,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推动公司发展,实现公司发展成果与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共享,促进企业的市值管理。

6.5.稳定回报股东:根据监管政策,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分红规划,适时开展分红,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及发展所处阶段等因素,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适当提升分红次数和比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6.6.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与投资者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采取以下措施:

6.6.1.通过召开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机构交流会、电话会、现场调研、路演与反路演等活动,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保障投资者参与交流公司经营管理的机会。

6.6.2.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接待来访等方式回复投资者的咨询。

6.6.3.通过适当的方式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性联系。

6.6.4.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工作。

6.7.信息披露:公司应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价值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开展以下工作:

6.7.1.规范完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涵盖信息披露政策、管理办法、操作手册等层次的全套管理制度体系,密切跟进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信息披露各项规章制度。

6.7.2.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及时、公平、有效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6.7.3.严格做好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明确内幕信息知情

人范围,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督促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合规买卖股票,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6.7.4.加强市场舆情管理,完善舆情监测与应对机制,密切关注市场舆情,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正向引导,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避免股票出现较大波动,切实维护公司形象和品牌声誉;对可能出现的舆情危机制订处理预备方案,确保能有效化解舆情危机。

6.7.5.加大价值传递力度,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华锡有色IR”小程序等多种渠道,定期发布公司的业绩表现、环保成就、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信息,利用社交媒体的即时互动特性,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意见反馈收集,以更丰富的形式传达公司信息和价值。

6.8.股份回购及股东增持:公司将根据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依法合规适时开展股份回购、股东增持,优化资本结构,稳定市场情绪,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权益,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6.9.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7.监测机制和应急机制

7.1.监测机制:董事会应当针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设立合理的预警阈值。证券事务部设立市值监测小组,负责实时监控前述关键指标并于每日进行对比分析,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7.2.应急机制: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下跌或大幅下跌情形时,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7.2.1.立即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证券事务部联合公司党群工作部、财务部、法律合规部等相关部门,对可能导致股价下跌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进行全面排查,求证核实,形成分析报告。

7.2.2.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公告、官方声明、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及时主动向市场说明公司对股价下跌原因的客观分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正在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计划等信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7.2.3.针对因不实传闻、虚假信息、信息误解导致的股价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应及时向市场澄清或声明,提供更多有助于投资者理解公司状况的信息。

7.2.4.必要情形下,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股份回购以支撑股价。

7.2.5.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

式提振市场信心。

7.2.6.如情况严重,可考虑临时停牌,以防止恐慌性抛售。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7.2.6.1.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7.2.6.2.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7.2.6.3.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7.2.7.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措施。

8.附则

8.1.本制度中相关表述的定义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规定为准;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8.2.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3.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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