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4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对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具体如下: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1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 | 2024/3/21 | 1.《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
2.《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
2 |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4/23 | 1.《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6.《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7.《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8.《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3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 | 2024/6/7 | 1.《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4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 | 2024/8/9 | 1.《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5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 | 2024/10/13 | 1.《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 | 2024/12/13 | 1.《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三)监事会履职情况一是严格履行监督职能。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监事会制度健全完善且有效执行,信息沟通渠道顺畅。监事会成员均出席历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列席股东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二是持续提升履职水平。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广西证监局、广西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有关专业培训,密切关注行业新规和监管要求,有效拓宽专业知识,持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调研等形式,对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日常运营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参观考察了多个代表性项目,在业务拓展、协同发展、党建引领、科技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4年,监事列席了公司所有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得到及时更新完善并有效贯彻落实。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阅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无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将主要的经营单位纳入了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的范围,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执行有效,严格履行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及监测,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不存在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整体的使用与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调整预计事项均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六)公司重大收购情况监事会对公司现金收购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交易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能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内幕交易等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效运行,公司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以及信息知情人名单登记管理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九)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展望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监事会取消工作,改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2025年是政策过渡的关键执行年,公司监事会将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好职能转移,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公司监事会将持续梳理其相关职能,加强与董事会审计委员的沟通交流,促进双方技能与经验的融合,确保职能转移过程的顺畅,有效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实现由监事会监督模式向审计委员会主导的治理模式的顺利过渡。
(二)做好合规衔接,确保公司章程修订、治理结构调整符合监管要求。根据证监会正式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做好相关章程修改预案,配合董事会完成相关决策程序。同时,在治理结构调整方面,提前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公司章程修订、治理结构调整符合监管要求。
(三)持续强化过渡期监督保障,做好相关风险防范,避免出现监督真空。在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能转移完成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强化对重大事项(如关联交易)的监督。持续做好有效防范风险,杜绝出现监督真空,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顺利完成过渡。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