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上午9:00以现场、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赵陵先生、刘秋明先生现场参会;连涯邻先生、尹岩武先生、任永平先生、殷俊明先生、刘应彬先生、陈选娟女士、吕随启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马韧韬女士、秦小征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赵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长和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自营业务规模上限的议案》。
1.2025年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50%(监管标准为不超过净资本的100%)。
2.2025年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上限为净资本的360%(监管标准为不超过净资本的500%)。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