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法定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2023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号》,其中“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法定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