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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79股票简称:水井坊编号:
2025-007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MarkCrennan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
项目 |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 母公司报表 |
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 1,341,028,977.40 | 677,895,5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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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减:分配2023年现金股利 | 444,466,372.17 | 444,466,372.17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 3,216,389,765.39 | 2,701,940,946.44 |
本期可供分配利润 | 4,112,952,370.62 | 2,935,370,076.87 |
公司2024年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7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487,503,19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2,862,400股,以484,640,79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0,101,574.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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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2024年年度报告》《水井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以风险控制矩阵为基础、管理制度、业务规章及操作流程为工具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进行有效的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估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比较有效执行,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据监事会所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本报告期内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135万元;2025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与2024年持平。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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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09)。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未在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兼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仅领取对应经营管理职务报酬。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兼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进行了确认,2024年度兼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水井坊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
同时,公司制定了兼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实行年薪制,计算公式为年薪=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绩效奖金。其中基本薪酬根据职级而定,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及员工在考核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核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监事陈康女士、李立凡先生回避表决,其余监事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水井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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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