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张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学士,美国达特茅斯塔克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商务部亚洲司副处级干部、江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上海鹏爽投资管理咨询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省鹏尔信息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现任美国笛卡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瓦勒汽车热管理系统(安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欣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杉识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上海碗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深圳市车镇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盘古大陆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对个人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报告公司董事会。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责,累计出席公司董事会14次,股东大会4次,未发生过缺席或委托出席的现象。在深入了解
会议材料的基础上,本人经审慎考虑后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4 | 14 | 13 | 0 | 0 | 4 | 4 |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全勤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对应专业委员会会议。在参加专业委员会期间,本人充分发挥自身工商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投资、战略规划等方面工作建言献策,为公司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2024年度本人出席专业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5 | 5 | 1 | 1 | 8 | 8 | 7 | 7 |
此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2024年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出席参会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治理有序,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同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累计召开六次会议,分别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针对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本人从专业视角逐项审查,并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重点关注,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性与准确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有关普华永道中天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与公司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参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认真审阅公司拟定的选聘制度文件,并就事务所筛选标准、具体评分标准等方面提出个人意见,并与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询问其后续审计工作安排、公司配合情况,确保公司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本人亦积极参与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沟通,从内控测试节点覆盖的全面性、测试方法运用的合理性等维度,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契机,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且认真地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在股东大会上,本人认真参与各项议程,积极与中小股东互动,参与解答其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疑问。此外,本人多次出席公司召开的业绩说明会,如“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度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参会过程中,本人收集到中小股东对公司销售费用率、库存水平、海外合作、电商销售情况等方面的疑问与建议。针对中小股东集中反映的关切,本人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并与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决策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注重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小股东的声音能够得到充分重视并体现在公司的决策之中。后续,本人将持续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更多专业力量。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除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外,公司还配备了专职人员协助本人开展工作,并建立了履职台账,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与保障。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一方面,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及
专业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到访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事项。以2024年7月31日战略委员会会议为例,本人提前于7月30日抵达会场与部分高管就其分管工作进行交流,详细了解各业务板块的运营状况与面临的挑战。会议结束后,本人实地考察公司附近办事机构,与一线员工沟通,深入了解基层情况。直至8月1日,完成本次现场工作。另一方面,公司结合本人常驻地点及商务行程,合理规划了一系列现场考察活动,包括邀请本人出席公司年会、组织管理层赴上海与本人现场交流及市场走访等。2024年,在公司统筹安排下,本人多次前往公司上海办事处与管理层进行现场沟通,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并就库存周转等行业普遍面临的挑战,共同探讨应对策略。本人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管理经验,与管理层共同分析市场经济环境变化对行业及公司的影响,提出建设性意见,均获公司管理层积极采纳并落实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日常沟通交流工作,认真严谨地完成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独立董事传递会议资料,保持日常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除此之外,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行业近况及最新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发送董监高学习材料、安排相关培训等。2024年,在公司的安排下本人参加了2024年第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事后培训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的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人认为,本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公司披露了《水井坊2023年年度报告》《水井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水井坊2024年半年度报告》《水井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水井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相关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该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计组织提名委员会详细考察了第十届董事会1位董事候选人及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一届董事会6位董事
候选人及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拟聘任的数位高级管理人员。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兼职情况、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情况后,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且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审查,本人认为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遵循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九)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人对前述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同意相关股票解锁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研习《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并严格依规行事,积极关注公司治理运作与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针对需董事会决策事项,本人秉持客观公正原则,独立审慎判断并发表意见,助力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鹏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