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2月27日离任),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永强:会计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指导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专家。历任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对个人2024年度任职期内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报告公司董事会。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内累计出席公司董事会3次,不存在缺席或者委托出席情况,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3 | 3 | 3 | 0 | 0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月26日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任职期内召开的对应专业委员会会议。在参加专业委员会期间,本人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对重点关注事项深入问询,提出建议,保证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2024年度本人出席专业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2 | 2 | 0 | 0 | 1 | 1 |
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运作规范,治理有序,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2024年,在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1次沟通会议。会议围绕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时间规划、难点障碍等关键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通过这些沟通与研讨,强化了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同时,主动与内审部门交流,督促其严格落实审计计划,跟进内控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深入了解中小股东关切事项,并及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会议等形式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本人始终注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公司
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切实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除去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以外,为更好履职,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实地考察了解公司情况,现场工作时间为1日。现场工作内容包括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展开现场交流等。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日常沟通交流工作,认真严谨地完成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独立董事传递会议资料,保持日常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除此之外,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行业近况及最新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发送董监高学习材料、安排相关培训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尚未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认真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1位董事候选人及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兼职情况、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任
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尚未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九)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尚未届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仔细、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工作原因于2024年2月27日正式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此本人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在2025年继续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永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