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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基本要求及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饶洁先生(2024年1-2月由原独立董事马永强先生担任,3月后调整为饶洁先生)、张鹏先生、李欣先生、SathishKrishnan先生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饶洁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其中一次为无管理层参加的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工作汇报、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报审计计划、公司风险合规内控工作汇报及公司内审工作总结报告。

2024年1月26日,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召开了无管理层参与的与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的单独沟通会议,对审计机构在本次审计、沟通过程中的计划、时间安排、障碍、难点、焦点进行沟通,对审计、沟通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管理建议进行沟通,并对管理层在维护会计账册记录,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方面的表现发表了积极肯定意见。

2024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报审计工作进度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汇报、沟通。

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事项。另外,审计委员会还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

2024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事项。

2024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概要》。

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工作会议,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天保持沟通,充分了解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并就相关审计重点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讨论。同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提供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有关普华永道中天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与公司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于2024年10月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此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参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认真审阅公司拟定的选聘制度文件,并对事务所筛选标准、具体评分标准等提出意见,并与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后续审计工作安排、公司配合情况等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充分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八次会议(其中一次为无管理层参加的会议)就审计工作情况与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年度审计报告,并重点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内部控制体系。我们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作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为确保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我们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与第三方审计机构就相关工作计划进行充分沟通,确保高效准确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履职,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秉持审慎、

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定经营,规范运作。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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