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欣: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美国伊利诺大学香槟分校法学院法学硕士,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法律处副处长、美国联合技术公司律师、美国强生公司亚太区副总裁。现任CBCCapital董事总经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对个人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报告公司董事会。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累计出席公司董事会14次,股东大会4次,不存在缺席或者委托出席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
次数 | 数 | 数 | 次数 | |||
14 | 14 | 14 | 0 | 0 | 4 | 4 |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对应专业委员会会议。在参加专业委员会期间,本人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对重点关注事项深入问询,提出建议,保证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2024年度本人出席专业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7 | 7 | 8 | 8 | 5 | 5 |
此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2024年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出席参会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治理有序,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与普华永道保持紧密沟通,累计召开六次会议,听取其审计计划、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重点审查“关键审计事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根据相关规定及普华永道中天相关事项和公司业务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该事项,针对事务所评分标准等提出专业意见,并参与新任事务所的沟通协调,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此外,在与内审部门沟通时,本人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认真审阅其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对潜在风险点给予专业意见,并提出优化建议。同时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执行内控审计计划,保障公司内控体系高效、合规运行。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交流,充分听取其意见和诉求,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深入了解中小股东关心的产品动销、
消费税改革等事项,并及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会议等形式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本人始终注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切实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为提升履职效果,公司专门安排董事办及专职人员协助本人开展现场工作,同时建立详细的履职台账,以便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记录与跟踪,确保各项履职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实地考察了解公司情况,现场工作时间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一方面,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到访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事项。另一方面,公司结合本人常驻地点及商务行程,安排一系列现场沟通考察活动,包括邀请本人参加公司年会,组织管理层前往上海与本人进行现场沟通交流、走访市场等。例如2024年12月,本人实地走访公司经销商门店,视察产品线下柜台陈列情况,与店长交流公司产品销售情况、门店管理模式、顾客满意度等,针对产品销售面临的挑战进行深入探讨和思考,并对公司予以反馈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日常沟通交流工作,认真严谨地完成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独立董事传递会议资料,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除此之外,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行业近况及最新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发送董监高学习材料、安排相关培训等。2024年,在公司的安排下本人参与了2024年第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事后培训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的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人认为,本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公司披露了《水井坊2023年年度报告》《水井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水井坊2024年半年度报告》《水井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水井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相关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该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议案,对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经审查,本人认为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遵循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九)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人对前述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同意相关股票解锁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通讯、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重要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审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薪酬等重点事项,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欣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