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9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9.70元(含税),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
项目 |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 母公司报表 |
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 1,341,028,977.40 | 677,895,502.6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减:分配23年现金股利 | 444,466,372.17 | 444,466,372.17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 3,216,389,765.39 | 2,701,940,946.44 |
本期可供分配利润 | 4,112,952,370.62 | 2,935,370,076.87 |
总股本487,503,19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862,400股,以484,640,79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0,101,574.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06%。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862,4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70,101,574.06 | 444,466,372.17 | 365,627,398.5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97,894,006.66 | 0.00 | 362,299.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41,028,977.40 | 1,268,797,401.98 | 1,215,840,333.47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935,370,076.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80,195,344.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98,256,306.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75,222,237.6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78,451,651.23 | ||
现金分红比例(%) | 108.10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