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公告编号:2025-037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18日15:00—2025年5月19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455 | 汇隆活塞 | 2025年5月15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3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洪吉先生代表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监事会工作做具体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2)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3)。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艳女士、高文晓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艳)》(公告编号2025-02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文晓)》(公告编号2025-028)。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为合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非独立董事:对于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股东代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但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3)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逐月发放。绩效奖金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对于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报酬。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但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建设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并在现有合同到期后可视公司需要,继续签订和新合同。以公司名下的厂房、办公楼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为该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董事长张勇、公司第一大股东苏爱琴、总经理李训发、持股5%以上股东李颖和李晓峰为本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7.2.11条,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故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和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并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
公司董事长张勇、公司第一大股东苏爱琴、总经理李训发、持股5%以上股东李颖和李晓峰为本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7.2.11条,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故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和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情况。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十二);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 9:00-11: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306)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迪;联系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76号;联系电话: 0411-39246098;联系传真: 0411-39246098;邮政编码:
1166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