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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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210A009576号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活塞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编制2024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汇隆活塞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汇隆活塞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4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汇隆活塞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汇隆活塞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汇隆活塞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2022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73号),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
月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252号),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开股票发行数量为4,3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5元,募集资金总额135,4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180,471.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269,528.34元。截至2023年6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210C000280号《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645万股,发行价格为3.15元,募集资金总额20,31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0,65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166,844.34元。截至2023年
月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210C000359号《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公司累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55,76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2,436,372.68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截至2024年
月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16,342,059.77 |
减: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投入 | 8,286,566.00 |
减:中速内燃机活塞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入 | 26,000.00 |
加:现金管理收益 | 2,210,878.50 |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 | 10,842.44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10,251,214.71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结存 | 91,251,214.71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9,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于2023年10月2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三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营业部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支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
月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 | 21250161006300003424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60,351,844.8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营业部 | 298683471294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803,501.5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支行 | 411903840410108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30,095,868.32 |
合计 | 91,251,214.7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14,331,684.93元。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7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8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两次审议的可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11,000.00万元。2024年6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年化收益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1,000.00 | 2023/12/14 | 2024/2/19 | 固定收益型 | 2.00% |
受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年化收益率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建信理财“惠众”(日申周赎)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7,000.00 | 2023/12/25 | 2024/1/11 | 浮动收益型 | 4.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1/2 | 2024/4/3 | 浮动收益型 | 2.4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中信证券聚利周周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700.00 | 2024/1/15 | 2024/6/14 | 浮动收益型 | 3.7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1,000.00 | 2024/2/21 | 2024/8/23 | 固定收益型 | 2.1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4/8 | 2024/7/8 | 浮动收益型 | 2.4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 6,000.00 | 2024/6/25 | 2024/9/25 | 浮动收益型 | 1.7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62天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7/9 | 2024/9/9 | 浮动收益型 | 2.2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800.00 | 2024/8/29 | 2024/11/29 | 固定收益型 | 2.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 6,000.00 | 2024/9/26 | 2024/10/28 | 浮动收益型 | 1.3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9/12 | 2024/12/13 | 浮动收益型 | 2.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 6,000.00 | 2024/10/30 | 2024/12/30 | 浮动收益型 | 1.15%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221.09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已赎回。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未经审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原募投项目“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为在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76号的现有场地建设6,500平厂房并新增机器设备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但是随着消防和安全生产合规性要求提高,相关场地建设无法满足公司的长远发展。由于客户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较紧,公司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除在钢铁路
号进行建设外,还将购置的部分机器设备放在租赁的厂房内进行生产,上述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构成违规。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至此公司未经审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违规情形整改完毕。
、未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公司上市后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规定的披露标准理解有误,公司仅在2023年
月
日和
日分三笔共计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后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后续现金管理的情况未披露相关进展公告,而是在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报告中对相关理财情况进行详细披露。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公司对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规定的披露标准的现金理财均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49,2024-050,2024-051和2024-058。
五、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除前述已经整改的未经审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未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事项外,汇隆活塞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