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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29,084.8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552,491.7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72,467,046.59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11,029,084.8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金额为11,029,084.85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5,554,684.78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6,583,769.6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1.77%。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062,913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3、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实施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029,084.8529,410,892.9252,569,456.52
回购注销总额(元)0075,553,09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2,552,491.7182,642,795.6886,354,827.5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672,467,046.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93,009,434.2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75,553,095.5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0,516,704.9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68,562,529.83
现金分红比例(%)209.3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168,562,529.8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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