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佩利雅公司(以下简称“佩利雅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3,0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37,0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三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为该两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佩利雅公司
成立日期:1987年
注册地点:Level 8,251 Adelaide Terrace,Perth WA6000注册资本:澳元50,967万元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铅、锌、铜、银等金属勘探、采选及销售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佩利雅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6,660万澳元,负债总额116,184万澳元,净资产80,476万澳元,资产负债率59.08%,营业收入57,586万澳元,净利润-80万澳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佩利雅公司向汇丰银行广州分行申请3,0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和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37,0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担保,佩利雅公司为上述两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贷款偿还能力有保证,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4.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