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7亿元,加上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392.79万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43.14亿元,2024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9.27亿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22亿元,加上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392.79万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19.76亿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42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2024年年末合并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分红条件。因此,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由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2024年年末合并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