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凤朝、蒋惟明、钱明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未发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