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明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同意本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