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并审慎行使对所审议案的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未对2024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召开次数 | 现场/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 | 委托 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
9 | 9 | 0 | 0 | 2 |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报告期内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2024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召开次数 | 出席次数 |
4 | 4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一)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二)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共计在公司现场办公时间为15天。另外,还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未发生本人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结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对本人的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的要求,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史常水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