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二)聘任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报告期内,鉴于公开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取消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同时取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审议了选聘文件并审慎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德勤华永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策略和审计范围、风险分析与对策、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以及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9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选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审议了选聘文件并审慎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2、2024年10月1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及拟签字会计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5年1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德勤华永撰写的《春秋航空2024年度审计服务计划》,就审计服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沟通计划、审计策略及范围、风险分析及对策、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的考虑、会计准则的最新发展等问题,审计委员会与德勤华永项目负责人作了深入而细致的沟通。
4、2025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德勤华永撰写的《春秋航空2024年度审计总结》,就2024年度审计结果、审计范围及关键审计事项、其他会计及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与审计师作了充分沟通,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