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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道荣)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道荣作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下简称“东方电气”、“公司”),2024年,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公正、负责地行使职权。我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曾道荣,1960年11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1986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并留校任教;1992年2月至1994年2月,任中共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总支副书记;1994年2月至2000年9月,任西南财经大学总务处副处长、处长;2000年9月至2007年7月,任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任西南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常委、副校长;2012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中共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副书记。2024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2次,董事会共召开13次会议。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会议符合规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集人、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姓名应参加专委会次数实际参加专委会次数
曾道荣1919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2027年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我认为公司签署的2025-2027年三年日常持续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日常经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现场+通讯)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曾道荣1111002

营业务所需,具有必要性,且条款公平合理,并遵循一般商业条款或不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其中2024年3月30日,第二次审计与审核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年报审计情况,并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可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4月,我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我参加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了解股东诉求,并与现场参会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履职期间所了解到的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2024年3月,我前往公司几个主要的子公司进行调研考察,在调研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各子公司的业务运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以及内部管理等情况。通过与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交流,我获取了大量一手信息,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我审阅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日常持续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符合正常商

业条款及公平原则,并在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等重大持续关联交易的具体金额均未超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上限金额。进行相关持续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及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任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年报审计机构。作为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委员,对此发表了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报告期内,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审议了风电业务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作为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召集人,对此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基于公司风电机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风电行业做法、产品质量特点、海上和陆地风机产品差异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审议聘任公司总裁、聘任但军为公司副总裁等议案,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及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评议,一致认为聘任事项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我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施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能够更好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我作为独立董事,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勤勉尽责的工作,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健康持续发展和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在履职过程中,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力求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具价值的建议和有力支持。展望未来,我将继续坚守职责,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进一步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交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特此报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道荣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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