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36,286,318.92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566,595.2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72,058,446.35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整体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状况等因素,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有序推进未来发展,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如下:鉴于对公司所处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并查阅了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公司2024年度所提出利润不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综合以上因素,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不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