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1.直接二级市场投资:含上市公司股票、可转债、可交债、非公开发行、新股配售或申购以及其他债券类等法律法规允许交易的资产;2.认购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管机构等)发行的证券类产品等组合参与非固收类金融产品的证券投资。
?投资金额:未来12个月内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8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资本市场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证券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协议安排、限售期、产品价格等因素影响,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促进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调整,逐步形成涵盖一级、一级半到二级的投资产业链和投研体系,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定增投资及其他证券投资等业务,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布局。
(二)投资金额
未来12个月内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截
至目前,公司证券类投资额度已使用6.58亿元。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直接二级市场投资:含上市公司股票、可转债、可交债、非公开发行、新股配售或申购以及其他债券类等法律法规允许交易的资产;
2.认购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管机构等)发行的证券类产品等组合参与非固收类金融产品的证券投资。产品风险等级R3-R5。
(五)投资期限: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总投资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证券投资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公司批准投资额度及期限内,投资单项证券资产产品、产品组合投资方案或投资策略等,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投决会批准后,在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资本市场业务部直接组织实施。
针对单只股票投资比例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但其相关营业收入指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的特殊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投决会批准后实施,不再单独履行股东大会程序。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未来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资本市场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证券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协议安排、限售期、产品价格等因素影响,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控制市场总量风险,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以及投资流程、风险控制、资金管控等内部控制措施,规范公司证券投资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授权额度内进行投资。同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该项业务都需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议,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但同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证券投资的表现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证券类投资的会计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证券类投资原则上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