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八次会议,听取2023年财务情况汇报、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审计事项、2023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二)2024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九次会议,就2023年年报审计进度及审计重点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4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五)2024年10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与会计师进行了必要充分的事先沟通,就总体审计服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关注领域、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重点讨论,督促审计机构按时保质交付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审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自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4月28日,公司十一届十次审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及检查公司财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主要财务数据,认为公司有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并在2024年对内控制度做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的审计委员会职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监督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帮助公司持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