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6证券简称:日出东方公告编号:2025-014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坤,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测绘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邱佳涛,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潘坤、签字注册会计师邱佳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与容诚事务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