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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

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短期投资,主要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期限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短期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具体委托理财协议。

本次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公司拟委托理财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控措施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投资部需要每月整理公司的对外财务投资状况,形成月度报告,向董事会成员汇报。

3、公司审计督察部要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相关

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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