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366公司简称:宏柏新材债券代码:111019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纪金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喜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2万股,使用资金总额8,890.8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另外,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9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5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5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0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宏柏新材 | 指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宏柏化学 | 指 |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HUNGPAICHEMISTRYCO.,LIMITED) |
宏柏亚洲 | 指 |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HANDP(ASIA)GROUPLIMITED |
宏柏实业 | 指 | 宏柏实业(香港)公司(HANDPINDUSTRIAL(HONGKONG)COMPANY) |
宏柏控股 | 指 | HungpaiHoldingsLimited |
南昌龙厚 | 指 |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 |
新余宝隆 | 指 |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塔山电化 | 指 | 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 |
宏柏贸易、澳门宏柏 | 指 | 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H&PTRADINGCO.,LTD.) |
东莞宏柏 | 指 | 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东莞宏珀贸易有限公司] |
江维高科 | 指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九江宏柏 | 指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世龙实业 | 指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宏柏宏曜 | 指 | 上海宏柏宏曜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泰国宏柏 | 指 | 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泰国) |
富祥国际 | 指 | 富祥国际有限公司(RICHFORTUNEINTERNATIONALLIMITED) |
橡胶助剂 | 指 | 在生橡胶加工成具备优良弹性和物性的橡胶制品过程中添加的、用于赋予橡胶制品使用性能、保证橡胶制品使用寿命、改善橡胶胶料加工性能的一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的总称 |
中间体 | 指 | 在制造其它化学品的过程中消耗掉的化学品 |
功能性硅烷 | 指 | 通式为RnSiX(4-n),式中R是非水解的有机部分,它是烷基、芳基、有机功能基(如乙烯基、氨基、环氧基、巯基等)或这些基团的任意组合,能与有机基团反应或相亲;式中X是可水解基团,如卤素、烷氧基、硅氧烷基、乙酰氧基等,可通过水解产生Si-OH,从而与无机材料发生反应 |
含硫硅烷 | 指 | 以硫为主要功能基团的一类功能性硅烷的统称 |
硅烷偶联剂 | 指 | 作为纽带可使有机聚合物和无机物紧密结合,一般通式为Y-R-SiX3,其中Y为非水解基团,包括链烯基、环氧基、巯基、氨基等,与聚合物之间有较强的亲和力或反应能力,使硅烷和聚合物连接起来;R为短链亚烷基;X是易水解基团,包括卤素、烷氧基、硅氧烷基、乙酰氧基等,Si-X可通过水解变为Si-OH,并且分子间可通过部分Si-OH脱水形成低聚物,该低聚物易于与二氧化硅、玻璃、金属氧化物或氢氧化物等表面带有羟基的无机物进行键合,形成牢固的Si-O,从而使硅烷偶联剂与无机材料连接起来 |
气相白炭黑 | 指 | 又名气相二氧化硅,是由有机氯硅烷、四氯化硅、四氯化硅和三氯氢硅、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经高温水解生成的带有表面羟基和吸附水的超微细无定型二氧化硅粉末 |
硅块/工业硅块 | 指 | 由石英石等含二氧化硅的矿石和还原剂在电热炉内冶炼成的产品,主成分硅元素的含量在98%以上,其余杂质为铁、铝、钙等,公司主要用于三氯氢硅的合成 |
氯丙烯 | 指 | 氯丙烯分子式为ClCH2CH=CH2,是一种有机合成原料。可作为生产环氧氯丙烷、丙烯醇、甘油等的中间体,用作特殊反应的溶剂,也是农药、医药、香料、涂料的原料。是公司生产γ1的原料 |
炭黑 | 指 | 是一种无定形炭。轻、松而极细的黑色粉末,表面积非常大,范围从 |
10~3000m2/g,是含碳物质(煤、天然气、重油、燃料油等)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经不完全燃烧或受热分解而得的产物。可作黑色染料,用于制造中国墨、油墨、油漆等,也用于做橡胶的补强剂。是公司生产固体含硫硅烷的原材料 | ||
三氯氢硅 | 指 | 分子式为HSiCl3,是合成有机硅或多晶硅的重要原料。是公司生产γ1的原料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宏柏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XIHUNGPAINEWMATERIAL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纪金树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捷 | 康昌煜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
电话 | 0798-6806051 | 0798-6806051 |
传真 | 0798-6811395 | 0798-6811395 |
电子信箱 | hpxc@hungpai.com | hpxc@hungpai.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3332 |
公司网址 | www.hungpai.net |
电子信箱 | hpxc@hungpai.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宏柏新材 | 605366 | -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琼、张林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孟夏、刘纯钦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4/5/14—2025/12/31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477,475,520.58 | 1,385,021,174.60 | 6.68 | 1,697,628,002.32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440,022,876.4 | 1,343,252,858.15 | 7.20 | 1,628,952,359.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867,099.41 | 64,970,898.56 | -147.51 | 352,376,335.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172,624.48 | 41,736,737.25 | -191.46 | 336,894,642.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625,342.51 | 194,844,487.00 | 41.97 | 348,487,635.4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01,322,754.21 | 1,988,713,479.46 | 5.66 | 2,007,152,395.41 |
总资产 | 4,097,165,919.14 | 2,999,633,547.52 | 36.59 | 2,875,971,632.4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145.45 | 0.5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1 | -118.18 | 0.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7 | -185.71 | 0.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8 | 3.31 | -4.89 | 19.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 | 2.12 | 减少4.08个百分点 | 18.1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
受宏观环境影响,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虽然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实现较大增长,但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的下降幅度高于成本下降幅度;另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增加了利息费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本期支付的材料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总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主要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77,270,519.57 | 355,064,530.83 | 332,554,714.36 | 412,585,755.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75,145.30 | 3,766,612.91 | -24,903,627.00 | -16,805,230.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650,677.30 | 180,367.12 | -28,278,697.89 | -12,724,971.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87,381.29 | 202,914,283.27 | 118,441,248.07 | -11,542,807.5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569,925.58 | 2,663,040.53 | -4,969,427.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396,128.97 | 10,247,401.86 | 12,393,267.9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998,604.56 | 839,420.61 | 10,864,534.68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57,574.20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2,102.25 | 6,318,404.66 | -875,357.6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4,908.82 | 系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款 | 5,113,978.84 | 77,384.2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9,663.65 | 1,948,085.19 | 2,008,709.1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7,305,525.07 | 23,234,161.31 | 15,481,692.5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56,304,637.49 | 456,304,637.49 | 6,304,637.49 |
应收款项融资 | 110,840,556.39 | 86,852,373.33 | -23,988,183.06 | |
合计 | 110,840,556.39 | 543,157,010.82 | 432,316,454.43 | 6,304,637.49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功能性硅烷行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面对挑战和压力,公司管理层继续聚焦主业,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工作基调,在安全生产、产业链建设、对外投资、技术创新、质量管理、投融资等方面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抓好生产经营,稳步推动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和实施“补链、延链、升链、建链”行动方案,努力构建业绩新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另外,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江西省优秀企业”“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景德镇市平安企业”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公司过去一年工作的肯定,更是社会各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期待。
全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7,747.5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6.7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47.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3,817.2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1.46%。
一、产业链及项目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持续推进“补链、延链、升链、建链”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从横向和纵向同步发力。首先,在原料和中间体端,通过强化垂直产业链,减少外部原料依赖,优化工艺,提质增效,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其次,在产品端,新增建设并投产了氨基硅烷、环氧基硅烷、苯基硅烷、巯基硅烷、酰氧基硅烷、高温硅橡胶、二氧化硅气凝胶等系列功能性硅烷产品及硅基新材料产线,大大丰富了产品矩阵;第三,在客户端,深入客户对接,重点与客户加强合作解决痛点和难点问题,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提高客户认可度,增加产品销量。在以上基础上,充分发挥全产业链和循环经济优势,强化内部管理和成本管控,通过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一次性收率,综合成本进一步下降,公司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对外投资方面。
1、2024年8月20日,公司与全球一流的先进材料公司美国迈图(MomentivePerformanceMaterialsInc.)签订《合作意向书》,双方有意进行共同生产和销售某些硅烷产品合作项目,包括生产和销售该等产品所需的关键中间体和原材料。2025年2月25日,公司与美国迈图(MomentivePerformanceMaterialsInc.)下属的迈图(上海)投资有限公司、MOMENTIVEPERFORMANCEMATERIALSASIAPACIFICPTE.LTD.签署了正式合资协议,本次合资是充分利用了双方的互补优势,结合了迈图的全球影响力和客户关系以及宏柏新材的制造优势,双方将在多个功能性硅烷产品上展开深入合作,更好地服务于持续增长的亚太市场,有望开启公司在功能性硅烷行业新的篇章。
2、2024年10月10日,公司拟与泰国投资方在泰国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共同经营拓展泰国硅烷偶联剂业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东南亚市场,完善海外功能性硅烷产业供应体系,也是公司深化国际市场的重要布局。
三、技术创新方面。
公司坚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成本降低和环境友好为立足点”的技术创新理念和“自主创新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为促进”的技术创新原则,通过各种技术创新不断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助力公司发展新动能。报告期内,公司科技创新平台维护良好。通过了江西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并取得证书;企业科协有序稳定的建设中,2024年建站满三年的省级院士工作站绩效考核合格;在江西省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新申报4项省级新产品并取得了江西省2024年度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确认书。公司凭借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开放式研发平台,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或部门保持了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新申报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11项,取得授权专利2项。
四、质量管理方面。
聚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以高分通过知名轮胎企业的质量体系审核并被评为A级供应商;另一方面,通过外训和内训的方式强化对公司IATF16949内审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品质管理团队的专业能力。另外,公司含硫硅烷偶联剂产品成功通过审核,荣耀登榜首届“赣出精品”名单,这一成就标志着该产品在质量、性能以及市场认可度上均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五、投融资方面。
为了支持“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并于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通过公司可转债的发行,有效解决了公司后续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问题,有力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有机硅行业,细分领域为功能性硅烷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硅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5月21日),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公司行业主要发展政策
文件名称 | 实施日期 | 发文单位 | 主要内容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 | 2022年7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 将“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发、生产”、“硅橡胶”、“胶粘剂、密封胶”等纳入“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22年3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 | 提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2020年1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将部分硅烷和硅烷副产物列入“鼓励类”,其中包括: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三乙氧基硅烷等高效偶联剂以及四氯化碳、四氯化硅、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 |
《有机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2017年7月 |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 | 对有机硅生产的工艺及装备、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产生及清洁生产管理等指标做了详细的规定。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 2017年1月25日 | 国家发改委 | 明确将硅烷产品列入重点产品。 |
文件名称 | 实施日期 | 发文单位 | 主要内容 |
《江西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 2021年9月 | 江西省人民政府 | 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和精细化学品,优化氯碱产品结构,着力提升有机硅等优势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化工园区集聚水平。 |
(2)所处行业情况说明由于中国的资源优势及巨大的市场需求,世界主要有机硅企业加快了在中国的投资,全球有机硅生产中心向中国转移,并形成上下游一体化格局,中国有机硅产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同时,随着中国有机硅产能不断扩大,有机硅市场竞争日趋充分,外国公司基本放弃了新建大规模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转而重点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与国际厂商相比,我国有机硅终端应用型产品在一些领域仍然具有技术与性能的差距,高端产品仍依赖进口,存在大而不强的现象。
从产能上和市场需求看,2024年中国功能性硅烷产量达到40.14万吨,同比增长约8.5%。全球产量约为55.2万吨,同比增长5.0%,其中中国对拉动全球产量增长的贡献率最高。在市场需求方面,中国全年需求量达27.25万吨,同比增长约9.3%,市场规模约165亿元。
从产品结构上看,中国功能性硅烷市场呈现差异化发展格局,交联剂和含硫硅烷成为产量最大的两大品类,合计占比超过55%,特种硅烷产品产量也有所增加,反映出产品结构正持续优化升级。
从技术发展看,功能性硅烷行业正朝着高性能、低毒环保方向发展。在中国“双碳”政策推动下,低VOC和可降解硅烷产品将成为未来技术突破的重点。
从竞争格局看,中国功能性硅烷行业集中度提高,龙头企业一体化生产优势逐步显现,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出口量持续增加,2024年出口量约为13.0万吨。
从下游应用看,下游光伏、新能源汽车、复合材料等领域持续拉动需求,其中光伏用硅烷交联剂和复合材料用偶联剂需求增长尤为显著。在橡胶加工领域,绿色轮胎的普及拉动含硫硅烷需求;风电行业以及航空航天的发展,增加了功能性硅烷在复合材料领域的用量。
从政策门槛看,由于环保要求的逐步提高,“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行,功能性硅烷行业在爆发式的增长后出现了明显的整合,部分小企业陆续退出,国内落后产能正在逐步出清,行业整合趋势开始显现,主要产能开始向大型硅烷生产企业集中。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龙头企业一体化生产优势逐步显现,市场竞争力得以加强,行业集中度提高增强了头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总体来说,在有机硅产业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功能性硅烷行业呈现出产品多元化和一体化深加工的发展趋势。国内新增产能主要为两个方向,一是横向扩展产品线,从普通产品扩展至特种硅烷、高端硅烷产品;二是向上拓展原材料或向下拓展高附加值新兴应用领域。未来,行业集中度提升的同时,头部企业一体化程度、专精尖程度也将进一步提升。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我国含硫硅烷制造细分行业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界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根据《中国硅产业年鉴(2014)》的统计,公司为国内功能性硅烷行业龙头企业之一,行业排名前三。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认定,自2016年开始,公司含硫硅烷偶联剂连续六年在全球和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位列第一。同时,公司顺利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的复核并取得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证书(2023年-202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及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我国含硫硅烷制造细分行业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界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公司含硫硅烷偶联剂产品已经连续六年在全球和国内的市场均排名第一,公司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含硫硅烷生产企业。2019年11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定,公司被列入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
2)经营模式
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通常会结合市场供需、客户需求预测及在手订单情况,由生产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组织生产,并通知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订单完成情况,实时变更物料采购计划、调整生产顺序,协调生产资源配备,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通常还会在客户订单基础上,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以备客户的额外需要。
销售模式:公司产品主要通过直销和经销两种销售方式,销售区域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公司利用经销商销售产品的主要原因是境内外客户拓展及日常联络需要专业人员进行,而公司营销人员数量目前有限;同时,部分境内外客户为控制自身库存规模、加快存货流转,会要求供应商就近设置仓库以保证快速供货能力。
采购模式:公司产品的原料主要包括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炭黑。采购部每月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原料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以向生产商直采及向贸易商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不同原料,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确保原料供应充足、采购价格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产品优势。公司拥有全球产量最大的含硫硅烷(含固体硅烷)生产线,并通过产业链延伸,建成了“硅块-氯硅烷-中间体-功能性硅烷-气相白炭黑-硅橡胶”的完整绿色循环产业链。公司通过长期研发,在国内还率先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特种含硫硅烷产品,其工艺和产品性能优于国内企业标准,长期稳定供货于全球十大轮胎知名企业。
(2)硅烷生产链闭锁循环。公司通过技术改造成为业内率先完成硅烷生产链闭锁循环的公司。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四氯化硅,公司将其加工处理为气相白炭黑后对外出售;对于副产物氯化氢,公司已实现循环使用。通过硅烷生产链的闭锁循环,公司不仅免除了对氢气和氯气的采购需要,提高了物料使用效率,也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三废”排放,实现了更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3)硅烷产业链布局完整。公司形成了从基础原料工业硅到三氯氢硅、γ1、γ2等中间体,再到各类功能性硅烷的完整产业链布局,实现了对产品品质和成本的有效管控。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和非募投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三氯氢硅、γ1和γ2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公司将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供需情况,灵活调整对外销售和自用的比例,在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4)销售及客户优势。公司具有业内领先的销售能力及客户优势。公司多年来的业务积累已经将业务拓展至美国、欧洲、韩国及东南亚地区等主要轮胎生产地。公司客户涵盖全球前十大轮胎生产企业,其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产品需求稳定。同时,该等客户对供应商有严格的产品质量及供货能力要求,合格供应商资质的认证周期较长。公司的客户优势为未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5)技术研发能力优势。公司十分注重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拥有一支化学工程、分析化学、精细化工、高分子、化工设备、仪表控制等诸多领域背景的数十人专业团队,构建了从研发到应用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此外,公司与杜善义院士团队合作设有院士工作站进行产品工艺的改造设计。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取得了十多项含硫硅烷领域的核心技术,在成为国内领先的含硫硅烷生产商的同时,还掌握了功能性硅烷的生产技术。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新授权发明专利2项,另外新申报的发明专利十余项。
(6)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体系完善。我国日益严格的安全和环保政策对硅烷生产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对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非常重视,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大投入建设了一批安全和环保设施,形成了完善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体系。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和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在环保方面,公司拥有高温焚烧处理装置建设、废气焚烧炉、污水处理站、盐酸吸收装置、硫化氢尾气吸收装置、脱硫脱硝设备等主要环保设施,此外各生产车间皆配有尾气回收系统,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有效综合处理,有效降低各类污染。
(7)综合管理能力优势。公司具有完整管理体系,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公司已取得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和CASC(北京九鼎国联认证有限公司)的认证。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全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7,747.5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6.7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47.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3,817.2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1.46%。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77,475,520.58 | 1,385,021,174.60 | 6.68 |
营业成本 | 1,322,056,630.37 | 1,174,966,029.77 | 12.52 |
销售费用 | 27,756,411.52 | 24,689,182.64 | 12.42 |
管理费用 | 89,755,137.57 | 86,007,300.88 | 4.36 |
财务费用 | 31,830,433.23 | 13,173,185.33 | 141.63 |
研发费用 | 44,877,706.52 | 40,966,663.82 | 9.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625,342.51 | 194,844,487.00 | 41.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5,686,468.03 | -392,411,259.8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7,414,748.01 | 3,127,702.15 | 28,272.74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计提可转债的债券利息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本期支付的材料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本期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化工行业 | 1,440,022,876.46 | 1,292,441,268.68 | 10.25 | 7.20 | 12.87 | 减少4.5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减(%) | ||||||
硅烷偶联剂 | 1,236,040,418.38 | 1,097,619,662.34 | 11.20 | 2.67 | 13.66 | 减少8.59个百分点 |
气相白炭黑 | 184,971,918.18 | 174,854,186.48 | 5.47 | 52.69 | 10.78 | 增加35.77个百分点 |
其他橡胶助剂 | 19,010,539.90 | 19,967,419.86 | -5.03 | 4.36 | -7.04 | 增加12.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销售 | 1,072,395,219.59 | 1,007,232,093.92 | 6.08 | 16.75 | 18.36 | 减少1.27个百分点 |
国外销售 | 367,627,656.87 | 285,209,174.76 | 22.42 | -13.45 | -3 | 减少8.3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 | 381,225,849.56 | 349,278,450.32 | 8.38 | -5.00 | 5.42 | 减少9.05个百分点 |
直销 | 1,058,797,026.90 | 943,162,818.36 | 10.92 | 12.40 | 15.91 | 减少2.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本期白炭黑销量同比大幅增长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硅烷偶联剂 | 公斤 | 83,407,812.55 | 84,532,044.91 | 7,837,367.49 | 3.90 | 7.79 | -12.54 |
气相白炭黑 | 公斤 | 11,000,349.00 | 11,087,270.00 | 180,202.00 | 34.13 | 36.36 | -32.54 |
其他 | 公斤 | 1,123,729.12 | 1,060,203.33 | 349,157.39 | 1.16 | 4.19 | 22.24 |
产销量情况说明生产量为终端产品生产量,不含自用量。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化工行业 | 直接材料 | 861,104,225.18 | 66.63 | 766,756,703.94 | 66.96 | 12.30 | |
化工行业 | 制造费用 | 328,921,172.05 | 25.45 | 280,616,503.78 | 24.51 | 17.21 | |
化工行业 | 直接人工 | 58,011,364.90 | 4.49 | 52,045,825.48 | 4.55 | 11.46 | |
化工行业 | 运输费用 | 44,404,506.56 | 3.44 | 45,601,776.85 | 3.98 | -2.63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硅烷偶联剂 | 直接材料 | 756,630,711.33 | 68.93 | 665,132,273.13 | 68.88 | 13.76 | |
硅烷偶联剂 | 制造费用 | 260,208,603.60 | 23.71 | 221,356,379.83 | 22.92 | 17.55 | |
硅烷偶联剂 | 直接人工 | 44,930,248.27 | 4.09 | 41,987,669.50 | 4.35 | 7.01 | |
硅烷偶联剂 | 运输费用 | 35,850,099.14 | 3.27 | 37,222,366.74 | 3.85 | -3.69 | |
气相白炭黑 | 直接材料 | 90,707,166.95 | 51.88 | 86,579,751.30 | 54.85 | 4.77 | |
气相白炭黑 | 制造费用 | 65,644,777.45 | 37.54 | 55,630,474.63 | 35.24 | 18.00 | |
气相白炭黑 | 直接人工 | 10,508,982.26 | 6.01 | 7,761,608.63 | 4.92 | 35.40 | 因产量扩大,人员需求较上年增长21.42%,导致工资较上年增长31.23% |
气相白炭黑 | 运输费用 | 7,993,259.82 | 4.57 | 7,870,577.88 | 4.99 | 1.56 | |
其他 | 直接材 | 13,766,346.91 | 68.94 | 15,044,679.51 | 70.04 | -8.50 |
料 | ||||||
其他 | 制造费用 | 3,067,791.00 | 15.36 | 3,629,649.32 | 16.9 | -15.48 |
其他 | 直接人工 | 2,572,134.36 | 12.88 | 2,296,547.35 | 10.69 | 12.00 |
其他 | 运输费用 | 561,147.59 | 2.81 | 508,832.24 | 2.37 | 10.2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不适用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2024年11月设立“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泰国),注册资本500.00万泰铢,公司持股比例为9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实际出资450.00万泰铢。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2,010.2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6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103.8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4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云南基励新材料有限公司 | 56,218,112.03 | 6.12 |
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报告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同比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27,756,411.52 | 24,689,182.64 | 12.42 | |
管理费用 | 89,755,137.57 | 86,007,300.88 | 4.36 | |
研发费用 | 44,877,706.52 | 40,966,663.82 | 9.55 | |
财务费用 | 31,830,433.23 | 13,173,185.33 | 141.63 | 系本期计提可转债的债券利息所致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4,877,706.5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44,877,706.5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0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4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6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23 |
本科 | 94 |
专科 | 124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2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625,342.51 | 194,844,487.00 | 41.97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本期支付的材料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5,686,468.03 | -392,411,259.87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7,414,748.01 | 3,127,702.15 | 28,272.74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887,106,869.49 | 21.65 | 174,122,068.76 | 5.80 | 409.47 | 系本期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6,304,637.49 | 11.14 | - | - | 系本期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收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
应收票据 | 1,817,388.66 | 0.04 | 3,801,990.20 | 0.13 | -52.20 | 系上期末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本年到期承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0,331,145.59 | 0.74 | 95,493,046.21 | 3.18 | -68.24 | 主要系本期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56,231,258.66 | 1.37 | 289,433,245.59 | 9.65 | -80.57 | 系在建工程项目完工验收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4,038,664.95 | 0.34 | 9,427,717.46 | 0.31 | 48.91 | 主要系厂房改造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796,800.87 | 0.92 | 27,692,576.06 | 0.92 | 36.49 | 系本期母公司计提的未弥补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892,101.92 | 0.58 | 50,571,302.63 | 1.69 | -52.76 | 系期末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同比下降 |
短期借款 | 237,331,465.39 | 5.79 | 20,018,944.44 | 0.67 | 1,085.53 | 系本期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161,295,640.76 | 3.94 | 34,444,058.75 | 1.15 | 368.28 | 系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278,905,581.56 | 6.81 | 184,557,554.46 | 6.15 | 51.12 | 主要系部分工程项目暂未结算,应付工程款同比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3,446,248.45 | 0.08 | 5,996,125.26 | 0.20 | -42.53 | 系期末预收客户货款同比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5,854,435.66 | 0.63 | 49,119,590.05 | 1.64 | -47.36 | 系公司于2022年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解锁条件,退回员工相关款项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2,653,036.94 | 3.97 | 47,317,959.29 | 1.58 | 243.74 | 系公司部分长期借款期限进入一年以内重分类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87,701.11 | 0.01 | 590,178.37 | 0.02 | -34.31 | 系期末预收货款同比略有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316,429,409.00 | 7.72 | 559,455,000.00 | 18.65 | -43.44 | 系本期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偿还部分借款所致 |
应付债券 | 707,060,641.60 | 17.26 | 系本期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 |||
其他权益 | 117,233,817.52 | 2.86 | - | - | 系本期公司向 |
工具 |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确认了权益工具成分的公允价值所致 | |||||
减:库存股 | 116,532,052.00 | 2.84 | 56,571,632.20 | 1.89 | 105.99 | 主要系本期公司回购股票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697,378.90 | -0.02 | 553,672.78 | 0.02 | -225.96 | 主要系公司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专项储备 | 701,820.15 | 0.02 | 1,218,297.71 | 0.04 | -42.39 | 系本期公司使用安全生产费略有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157,107,675.75(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83%。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87,731,515.67 | 87,731,515.6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 | 100,000.00 | 票据池保证金 | 质押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5月21日),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2024年3月,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强就《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汇报,其中鼓励汽车、家电等传统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在汽车、家电、电子生产中,有机硅应用广泛,如汽车密封粘接、家电垫圈、电子器件胶粘剂等,此政策可带动液体胶、高温胶、硅树脂等有机硅产品的销售。
2、2024年6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布《福建省加快新材料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落实重点新材料、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政策,动态调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适时发布新材料新产品目录,积极推动新材料在重大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应用。这为包括功能性硅烷在内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市场引导,有助于推动功能性硅烷在相关领域的应用和产业发展。
3、2024年7月,由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提出要引导精细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案聚焦做好重点产品、做精重点技术、做强重点企业、做优重点园区,打造高效绿色安全融合的精细化工产业体系。这为硅烷偶联剂所属的精细化工领域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鼓励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绿色生产等方面加大投入,有助于推动硅烷偶联剂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转型。
4、2024年9月,为推进制造业提质增效,江西省永修县出台了有机硅产业三年(2024—2026)倍增行动计划,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固本、链式企业强基等十大工程,全面推动有机硅产业做大做强并重点打造“1269”有机硅新材料产业园。
5、2024年9月,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通知围绕国家战略与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领域,特别是化工领域,加快布局建设中试平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这将为硅烷偶联剂行业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有力的支持,有助于推动行业内的科技成果更快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提高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不适用请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产品与生产
(1).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不适用请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硅烷偶联剂 | 化工行业 | 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碳黑 | 橡胶制品、建筑、纺织等 | 原材料价格、行业竞争情况,下游需求 |
气相白碳黑 | 化工行业 | 四氯化硅、氢气 | 各行业作为添加剂、催化剂载体,脱色剂等 | 原材料价格、行业竞争情况,下游需求 |
(3).研发创新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第三点“技术创新方面”。
(4).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不适用
(5).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 | 三氯氢硅50,000吨产能 | 50,000t/a | 35,017.15 | 已建成 |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 | 氨基硅烷产能9,000吨/年 | 9,000t/a | 14,836.98 | 已建成 |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功能性气凝胶产能10,000立方米/年 | 3,000立方米/年 | 7,228.39 | 该项目一期已建成;二期已终止 |
年产3.0万吨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 年产3万吨特种硅烷生产能力 | 3万t/a | 29,387.54 | 已建成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4,710.24 | 已建成 |
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 | - | 9,550.19 | 已建成 |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 | - | 4,660.11 | 已建成 |
年产4.0万吨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 | 年产4.0万吨硅基新材料生产能力 | 4万t/a | 24,226.88 | 该项目一期已建成;二期正在建设中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成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主要增加氨基硅烷、酰氧基硅烷、环氧基硅烷、新型硫基硅烷、硫氰基硅烷、苯基硅烷相关产品生产能力。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的建成并投产,公司增加氨基硅烷、酰氧基硅烷、环氧基硅烷、新型硫基硅烷、硫氰基硅烷、苯基硅烷产品线,公司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产品品种更加丰富、产业结构以及产能结构更加优化。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原材料采购
(1).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单位:吨) | 耗用量(单位:吨) |
电煤 | 由于用量相对较少,且电煤产品市场价格相对透明,市场相对分散,因此公司选取与贸易商进行合作的方式。 | 主要为月结承兑支付 | -15.73 | 52,792.27 | 51,046.18 |
硅块 | 公司与生产型厂商达成长期合作关系,以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为主,并配有部分贸易商以满足公司及时性或定制性的采购需求 | 银行电汇结算,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 | -17.86 | 12,621.57 | 13,835.45 |
氯丙烯 | 公司与生产型厂商达成长期合作关系,以直接向生产厂商 | 银行电汇或承兑结算,款 | 0.26 | 22,482.03 | 22,575.39 |
采购为主,并配有部分贸易商以满足公司及时性或定制性的采购需求 | 到发货或货到付款 | ||||
无水乙醇 | 公司与生产型厂商达成长期合作关系,以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为主,并配有部分贸易商以满足公司及时性或定制性的采购需求 | 银行电汇或承兑结算,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 | -12.18 | 27,134.58 | 27,413.29 |
炭黑 | 公司与生产型厂商达成长期合作关系,以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为主,并配有部分贸易商以满足公司及时性或定制性的采购需求 | 主要为月结承兑支付 | -9.74 | 10,038.24 | 10,106.32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2).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市场采购 | 现汇 | -3.10 | 127,787,040度 | 127,787,040度 |
水 | 市场采购 | 现汇 | 65,577吨 | 65,577吨 | |
天然气 | 市场采购 | 现汇 | -2.54 | 2,753,622立方米 | 2,753,622立方米 |
蒸汽 | 市场采购 | 现汇 | 9.32 | 915吨 | 915吨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呈正相关关系。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产品销售情况
(1).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化工行业 | 144,002.29 | 129,244.13 | 10.25 | 7.20 | 12.87 | -4.51 |
(2).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经销 | 38,122.58 | -5.00 |
直销 | 105,879.70 | 12.40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环保与安全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江维高科 | 动力供应以及一般化学品的销售 | 2024年4月,通过全资子公司澳门宏柏对江维高科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 | 100% | 自有资金 |
泰国宏柏 | 功能性硅烷的生产与销售 | 2024年10月,投资设立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泰国),注册资本为500.00万泰铢,公司出资450.00万泰铢; | 90% | 自有资金 |
九江宏柏 | 功能性硅烷的生产与销售 | 2024年5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增资后九江宏柏注册资本由100,000,000元变更为520,000,000元。 | 100% | 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江维高科 | 动力供应以及一般化学品的销售 | 否 | 增资 | 750 | 100% | 是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否 | - | - |
泰国宏柏 | 功能性硅烷的生产与销售 | 否 | 新设 | 95.58 | 90% | 是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Polapat、Vararat | 不适用 | - | - | - | 否 | 2024-10-11;2024-10-26 | 详见公告编号:2024-107;2024-113 |
九江宏柏 | 功能性硅烷的生产与销售 | 否 | 增资 | 42,000 | 100 | 是 | 不适用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否 | 2024-5-21 | 详见公告编号:2024-051 |
合计 | / | / | / | 42,845.58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2024年10月,设立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泰国),注册资本为500.00万泰铢,公司持股比例为90%。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 | 9,646,596.98 | 828,000,000.00 | -378,000,000.00 | -3,341,959.49 | 456,304,637.49 | ||
合计 | - | 9,646,596.98 | - | - | 828,000,000.00 | -378,000,000.00 | -3,341,959.49 | 456,304,637.4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主要子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江维高科 | 548,963,301.70 | 278,631,151.29 | 192,326,891.20 | 27,178,376.41 | 14,939,047.15 |
宏柏贸易 | 276,343,251.33 | 41,941,970.66 | 358,144,333.00 | -323,736.76 | -6,517,535.20 |
东莞宏柏 | 89,656,114.88 | 58,097,966.21 | 63,319,352.23 | 8,298,224.51 | 855,141.59 |
九江宏柏 | 493,304,182.86 | 491,403,085.09 | - | - | 3,239,931.56 |
注:1、江维高科主营业务:聚乙烯醇、乳液、涂料、胶粉、白乳胶制造及销售;供热服务;其他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宏柏贸易主营业务:一般化学品的销售及贸易。
3、东莞宏柏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九江宏柏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国内功能性硅烷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受益于新能源、复合材料、绿色建筑等下游需求拉动,行业格局和未来趋势呈现以下特点:
1、行业格局
(1)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国内头部企业(如公司、晨光新材、新安股份、江瀚新材等)通过扩产和技术升级占据主导地位,前五大企业市场份额超过50%。中小企业受环保、成本和技术壁垒限制,逐步被整合或退出。
(2)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成主流行业内领先企业向上游延伸(如三氯氢硅原料自给),向下游拓展高附加值产品(如氨基硅烷、环氧基硅烷等),以降低成本并增强竞争力。
(3)区域集群效应明显主要产能集中在江西、湖北、浙江等地,依托原材料(如金属硅、氯碱)和交通优势形成产业集群。
(4)外资与本土企业竞争共存行业内国际化公司迈图(Momentive)、赢创(Evonik)等国际巨头仍占据高端市场,但本土企业在成本和中端领域更具优势。
2、行业趋势
(1)需求持续增长
新能源领域:硅烷偶联剂用于光伏组件密封胶、锂电池粘结剂,受益于光伏和电动汽车爆发式增长。
复合材料:汽车轻量化(碳纤维、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和风电叶片需求拉动硅烷用量。
绿色建筑:节能玻璃、防水涂料等应用推动建筑用硅烷需求。
(2)高端产品国产替代加速
部分高端硅烷(如乙烯基硅烷、长链烷基硅烷)仍依赖进口,国内企业通过研发逐步突破技术壁垒。
(3)环保与绿色生产驱动升级
政策趋严推动企业改进工艺(如减少氯化氢副产物),开发水性、无溶剂型硅烷产品。碳中和背景下,绿色硅烷(生物基原料、低能耗工艺)成为研发热点。
(4)出口市场潜力大中国凭借成本优势成为全球主要硅烷供应国,东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需求增长迅速。
(5)技术迭代与创新功能性硅烷向“多功能化”发展(如同时具备偶联、增粘、疏水性能)。纳米改性硅烷、硅烷杂化材料等新技术应用拓展。
目前国内功能性硅烷行业正处于成长期,头部企业通过一体化布局和技术创新巩固优势,未来增长点集中在新能源、高端制造和绿色化转型。短期需关注产能扩张后的竞争加剧,长期看好国产替代和全球化拓展潜力。
此外,近年来国家加大在环保和低端产能方面的限制力度,相继出台了限制和淘汰落后产品产能、加大环保督察力度的政策。政策的推动将加速国内有机硅行业的发展,实现有机硅产业链从初级加工向高附加值产品开发转变,并加速低端产能产线出清,有利于资金实力强、有技术积淀的行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和优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安全环保为底线,不断发展绿色循环产业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建设国际国内营销网络,在巩固含硫硅烷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逐步拓展硅基新材料的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最终将公司打造为全球硅基新材料龙头制造商之一。
(1)打造绿色循环全产业链,实现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
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以氯硅烷闭锁循环为基础的绿色生产体系,通过建设配套新产品的生产线和环保设施,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链。通过绿色循环产业链,公司将实现各个生产环节的产能平衡,减少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提高生产系统的安全环保性能,完善公司硅烷产品系列并增强市场竞争力。
(2)实施技术差异化战略
公司将继续在高端化领域进行突破,聚焦高增长领域和赛道,开发高纯度/特种硅烷;通过工艺创新,研发绿色合成技术,进一步降低能耗和污染;为客户提供应用解决方案,从单一产品销售转向提供“硅烷+配方+服务”的整体方案(如帮助客户优化复合材料界面性能)。
(3)全球化布局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新兴市场渗透率:东南亚(橡胶加工)、印度(建筑涂料)需求增长快,加大市场布局;加强与国际化行业大公司的合作,通过合作规避贸易风险。
(4)加强投资并购与合作
实施横向并购战略,在条件成熟时实施行业并购,提升行业集中度(国内CR5不足30%);同时推动产学研合作,与高校联合开发前沿产品。
(5)提升生产和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打造智能制造生产体系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生产和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公司计划在绿色循环产业链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制造业发展形势、任务和要求,配套智能基础设施、智能物流系统等高端智能化系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打造行业内领先的智能制造生产体系。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2025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度既定目标,始终聚焦功能性硅烷主业,加快推进公司已建项目的产能释放速度和效率的同时,因地制宜加快泰国合资公司、迈图合资公司的进度,以创新引领高端布局,聚力优势产业强链、补链、延链。
(一)持续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功能性硅烷主业,加快推进公司已建项目的产能释放速度和效率的同时,因地制宜加快泰国宏柏、九江宏柏、迈图宏柏的进度,以创新引领高端布局,聚力优势产业强链、补链、延链。
(二)加大技术研发与创新投入围绕在含硫硅烷、非含硫硅烷、气相白炭黑和硅橡胶等关键领域,开展一系列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工作,推动产品的升级换代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同时,深化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借助公司在功能性硅烷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围绕有机硅产业链进行强链、补链、延链。
(三)优化企业管理与团队建设
推进企业管理标准化: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标准体系,通过有效地实施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企业管理标准化的推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团队管理建设:持续推进员工激励计划,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实现员工个人利益和企业经营效益的共赢。通过组织丰富的团队建设活动,增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同时,建立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让团队成员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四)强化安全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加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意识,确保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推进环境保护:继续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采用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降低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加强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推动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节约和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进一步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一)宏观经济波动及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橡胶制品、建筑、纺织、汽车、皮革、造纸、涂料、医药医疗等下游行业。该等行业客户对
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自身行业周期的影响会产生波动。当前国际政治环境较为复杂,国际贸易环境也日趋复杂,国产品牌逐步向绿色、高品质方向发展,国产替代比例将增高,国产高价产品份额增加,随着国内产能新增及扩产升级加速,功能性硅烷市场竞争激烈,产业集群集聚优势进一步升级。长远来看,在新基建、双循环、国产替代、碳中和等各项政策加持下,中国功能性硅烷将保持高速的增长。但行业生产技术和研发水平亟待提升、下游市场开发力度不足等问题依旧十分严峻,结构性过剩的问题将逐步显现。
(二)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是直接材料成本且占公司成本比重较高,公司未来的原材料和能源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若公司的原材料、能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过程中未能做好存货管理,将对公司相关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故公司可能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行业,公司产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虽然公司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装备了安全生产设施,建立了严格、全面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在安全生产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整套完善成熟的安全生产体系,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老化,如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意识,及时维护、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将对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作为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装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努力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公司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利用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副产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虽然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但仍不能排除因各种主客观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除此之外,随着国家进一步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面临着环保投入进一步增加,环保成本相应增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关税等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含硫硅烷生产商之一,主要终端客户为国际知名轮胎厂商,分布在韩国、日本、东南亚、欧洲及北美等地区。若公司产品主要进口国实施贸易限制政策,例如大幅提高关税或实施进口配额,另外如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际供求关系、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发生不利波动,都将不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技术风险
1、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风险公司所处行业对公司的技术实力有较高的要求,因此技术人员队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保障。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人才激励办法和竞业禁止规定等措施,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核心技术团队保持稳定,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高水平人才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口,如果无法得到及时补充,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扩张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行业的竞争也体现在对人才的竞争上,未来不排除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的风险,这可能对公司正在推进的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外泄,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外泄风险公司掌握了核心产品生产的一系列专利或专有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此,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机制。除前述人员流失导致的核心技术外泄风险外,如果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也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出现替代性技术或产品风险公司所处行业拥有较长的发展历程,技术发展路径较清晰,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但在未来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不排除出现重大技术革新,导致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也不排除出现成本或性能更具优势的新型产品或材料,对公司产品实现重大替代的可能。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公司的部分产品将失去市场需求,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主要产品为硅烷偶联剂和气相白炭黑,产品需求受下游行业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变化;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金属硅、无水乙醇等,其价格亦存在周期性特征。公司的利润水平受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持续下行,或公司新生产线投产及销售不及预期,或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则公司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或产品无法量产的风险
公司可转债的募投项目主要以新增新产品和新型中间体为目的,系公司围绕功能性硅烷主业,凭借在硅烷生产过程中的丰富经验和技术储备,进一步横向扩充细分产品类型。虽然本次募投项目设计的新产品或新型中间体生产过程、生产线与现有产线主要反应步骤相似度较高,不涉及新技术,但如果在募投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因不可预期因素导致公司在人员、技术或资金等方面上无法跟上项目建设、生产要求,将可能导致部分新产品项目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实施完成或新产品无法量产,将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进而对公司业绩带来影响。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且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及程序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始终坚持科学的决策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4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2、关于公司和控股股东。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主营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能够独立运作、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及利用其控制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出现,对公司治理结构、独立性等没有产生不利影响。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董事会制度。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公司董事均能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完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已制定工作细则,并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事会制度。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及员工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3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月4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1.审议并通过《选举纪金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2.审议并通过《选举林庆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3.审议并通过《选举杨荣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4.审议并通过《选举汪国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5.审议并通过《选举吴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6.审议并通过《选举郎丰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1.审议并通过《选举李汉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审议并通过《选举李浩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审议并通过《选举梅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01.审议并通过《选举周怀国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02.审议并通过《选举夏博楠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3月2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3月30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
2023年年 | 2024年5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5月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度股东大会 | 月21日 | 22日 |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9.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14.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的议案》。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8月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8月7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31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5年1月1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纪金树 | 董事长 | 男 | 61 | 2005-12-31 | 2027-01-02 | 312.18 | 312.18 | 181.53 | 否 | ||
总经理 | 2024-12-13 | ||||||||||
林庆松 | 董事 | 男 | 69 | 2009-12-31 | 2027-01-02 | 261.52 | 261.52 | - | 0 | 否 | |
杨荣坤 | 董事 | 男 | 65 | 2009-12-31 | 2027-01-02 | 0 | - | 0 | 否 | ||
汪国清 | 董事 | 男 | 60 | 2017-12-01 | 2027-01-02 | 0 | - | 0 | 否 | ||
郎丰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61 | 2012-10-01 | 2027-01-02 | 137.85 | 103.85 | -34.00 | 二级市场减持 | 45.20 | 否 |
周怀国 | 监事会主席 | 男 | 77 | 2012-10-01 | 2027-01-02 | 559.86 | 560.34 | 0.48 | 二级市场增持 | 0 | 否 |
宋建坤 | 职工监事 | 男 | 37 | 2017-12-01 | 2027-01-02 | 27.57 | 27.57 | - | 59.45 | 否 | |
张捷 | 副总经理、董秘 | 男 | 49 | 2015-12-01 | 2027-01-02 | 64.33 | 64.33 | - | 56.36 | 否 | |
李明崽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20-12-01 | 2027-01-02 | 55.14 | 55.14 | - | 63.24 | 否 | |
纪冠丞 | 总经理 | 男 | 33 | 2024-12-13 | 2027-01-02 | 0 | - | 74.39 | 否 | ||
副总经理(离任) | 2020-12-01 | 2024-12-13 | |||||||||
李喜勇 | 财务总监 | 男 | 44 | 2023-08-30 | 2027-01-02 | 0 | 82.01 | 否 | |||
吴瀚 | 董事 | 男 | 39 | 2024-01-03 | 2027-01-02 | 0 | 0 | 否 | |||
梅琳 | 独立董事 | 女 | 38 | 2024-01-03 | 2027-01-02 | 0 | 6.00 | 否 | |||
李汉国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24-01-03 | 2027-01-02 | 0 | 6.00 | 否 |
李浩挺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24-01-03 | 2027-01-02 | 0 | 6.00 | 否 | |||
夏博楠 | 监事 | 女 | 32 | 2024-01-03 | 2027-01-02 | 0 | 9.36 | 否 | |||
纪冠安 | 副总经理 | 男 | 28 | 2024-01-03 | 2027-01-02 | 0 | 52.99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418.45 | 1,384.93 | -33.52 | - | 642.53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纪金树 | 专科,曾任职神州鞋材有限公司、陆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冠杰公司、东莞宏柏鞋材制造有限公司;2005年至2024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此外还担任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董事、富祥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宏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
林庆松 | 专科,曾任职进裕化学有限公司、意流橡胶开发中心、东莞宏柏鞋材制造有限公司,200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此外还担任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宏柏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
杨荣坤 | 曾任职龙岗实业有限公司、秋明橡胶(股份)公司、东莞宏柏鞋材制造有限公司。200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此外还担任宏柏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汪国清 | 本科,曾任职江西电化厂、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此外还担任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世龙化工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龙蕃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乐平市瑞格畅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郎丰平 | 专科,曾任职江西电化厂、东豪气体、嘉柏新材;201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
周怀国 | 专科,曾任职江山双氧水厂、潍坊门捷化工有限公司、嘉捷新材。此外还担任山东门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主岭市弘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
宋建坤 | 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职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助、总经办主任。此外还担任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京恩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 |
张捷 | 本科学历,曾任职江西洪都集团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绿滋肴有限公司、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李明崽 | 曾任职嘉柏新材,2012年10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销售经理、企划部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
纪冠丞 | 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2020年9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此外还担任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柏宏曜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纪冠安 | 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辅仁大学化学所,高分子化学专业,2022年12月任公司质量部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李喜勇 | 本科学历,审计师,曾任职厦门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厦门厦工中铁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李浩挺 | 研究生学历,二级律师,全国律协建筑房地产委员会委员,南昌市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江西省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2008年3月至今就职于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任律师。此外还担任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汉国 | 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江西财经学院证券与期货研究所所长、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西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主任、南昌市人民政府参事。多次被评为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此外还担任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梅琳 | 工学博士,2006年9月至2016年7月在湖南大学取得本科、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2016年至2020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任博士后研究员;2021年1月至今在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任教授。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吴瀚 | 本科学历,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深圳市招商局银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裁;2016年5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招商金葵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执行董事、风控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此外还担任北京和德宇航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
夏博楠 | 本科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5年9月至2023年7月就职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区支行,任营业主管;2023年8月至今入职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秘书。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纪金树 | 宏柏化学 | 董事 | 2009-08 | 至今 |
纪金树 | 宏柏亚洲 | 董事 | 2009-09 | 至今 |
林庆松 | 宏柏亚洲 | 董事 | 2009-09 | 至今 |
杨荣坤 | 宏柏亚洲 | 董事 | 2010-05 | 至今 |
汪国清 | 南昌龙厚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03 | 至今 |
汪国清 | 新余宝隆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09 | 至今 |
郎丰平 | 南昌龙厚 | 监事 | 2017-03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纪金树 | 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4-09 | 至今 |
纪金树 | 宏柏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08 | 至今 |
纪金树 | 宏柏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5-08 | 至今 |
纪金树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08 | 至今 |
纪金树 | 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01 | 至今 |
纪金树 | 富祥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05 | 至今 |
纪金树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11 | 至今 |
纪金树 | 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11 | 至今 |
林庆松 | 宏柏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08 | 至今 |
林庆松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08 | 至今 |
林庆松 | 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08 | 至今 |
杨荣坤 | 宏柏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08 | 至今 |
杨荣坤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08 | 至今 |
汪国清 | 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3-04 | 至今 |
汪国清 | 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0-09 | 至今 |
汪国清 |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11 | 至今 |
汪国清 |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5 | 至今 |
汪国清 | 世龙实业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1-09 | 至今 |
汪国清 | 江西世龙化工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11 | 至今 |
汪国清 | 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11 | 至今 |
汪国清 | 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06 | 至今 |
汪国清 | 乐平市瑞格畅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07 | 至今 |
郎丰平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08 | 至今 |
周怀国 | 山东门捷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2 | 至今 |
周怀国 | 公主岭市弘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04 | 至今 |
宋建坤 |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05 | 至今 |
宋建坤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9 | 至今 |
宋建坤 | 深圳市京恩邦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04 | 至今 |
宋建坤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11 | 2024-09 |
宋建坤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024-09 | 至今 |
李明崽 |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5 | 至今 |
李明崽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2-07 | 至今 |
李明崽 | 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2-09 | 至今 |
纪冠丞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1 | 至今 |
纪冠丞 | 上海宏柏宏曜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09 | 至今 |
吴瀚 | 衢州市衢化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4 | 至今 |
吴瀚 |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2 | 2024-01 |
吴瀚 | 北京和德宇航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1 | 至今 |
李浩挺 |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3-05 | 至今 |
李浩挺 |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08-03 | 至今 |
李汉国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4 | 至今 |
李汉国 | 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0-05 | 至今 |
李汉国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1 | 至今 |
纪冠安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9 | 至今 |
梅琳 |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 | 教授 | 2021-01 | 至今 |
夏博楠 | 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秘书 | 2023-08 | 至今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别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本薪酬管理办法同时经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审核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已全额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42.53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纪金树 | 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纪冠丞 | 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汪国清,在其担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期间,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江西证监局于2024年3月11日对汪国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也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4年6月21日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1/3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3/12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4/12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公司发行可转债原股东配售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4/28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4/28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5/17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6/27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哈尔滨分公司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7/18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8/6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8/19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MomentivePerformanceMaterialsInc.,签订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 | 2024/8/28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
第十一次会议 |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10/10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10/25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泰国合资公司设立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10/30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12/13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纪金树 | 否 | 15 | 15 | 9 | 0 | 0 | 否 | 5 |
林庆松 | 否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5 |
杨荣坤 | 否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5 |
郎丰平 | 否 | 15 | 15 | 8 | 0 | 0 | 否 | 5 |
汪国清 | 否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5 |
吴华 | 否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5 |
李汉国 | 是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5 |
李浩挺 | 是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5 |
梅琳 | 是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汉国、林庆松、梅琳 |
提名委员会 | 梅琳、李浩挺、纪金树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浩挺、李汉国、纪金树 |
战略委员会 | 纪金树、林庆松、汪国清、吴瀚、梅琳 |
(二)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3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2024/4/12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2024/4/28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2024/8/19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MomentivePerformanceMaterialsInc.,签订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三)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3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2024/4/28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2024/4/28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2024/8/28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2024/10/30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3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2024/4/28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五)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3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2024/4/28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2024/12/13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5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9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54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089 |
销售人员 | 35 |
技术人员 | 156 |
财务人员 | 20 |
行政人员 | 123 |
管理人员 | 118 |
合计 | 1,54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3 |
本科 | 144 |
专科 | 437 |
高中及以下 | 937 |
合计 | 1,541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的薪酬政策旨在确保员工获得与其贡献相匹配的报酬,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目前公司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部分。公司定期对薪酬体系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对外公司根据市场薪酬调查结果,对薪酬水平进行合理调整,以保持公司的竞争力。对内公司根据自身的业绩情况和员工的绩效表现,对薪酬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体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紧密围绕业务目标和员工成长需求,公司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培训活动。在内容上,注重与业务发展的紧密结合,设计了涵盖技术技能、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等多个方面的课程,以满足不同部门和岗位的需求。在形式上,灵活创新,采用线上、线下以及混合式培训,方便员工随时随地学习,提高培训效果。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保持在合理、稳定的水平。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2,305,14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92,205.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7.70%。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2024年7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340.8169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原来的612,305,148股变更为608,896,979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24,355,879.1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49%。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2万股,使用资金总额8,890.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也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相关规定。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33,702,129.1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33,702,129.1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28,826,711.5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03.7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867,099.4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574,339,668.69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以及个别原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审议决定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6月23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第二批股票解锁条件未达成,解锁条件即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或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持有人个人绩效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评价后达到考核期设定值。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本次未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共计180.18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29%。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体系。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薪酬方案的拟稿,最后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公司根据企业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管理者履职情况、管理能力、领导力等对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所负责的单位(部门)进行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的考核,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子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在涉及重大事项方面参照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572.41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清单,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核定的排放总量,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公司排污情况如下:
类别 | 排放口 | 排放口数量 | 主要污染物 | 超标排放情况 | 总量控制指标(t/a) |
有组织废气 | 焚烧炉废气排口 | 1 | 二氧化硫 | 无 | 氨氮(NH3-N):1.128二氧化硫总量:73.85氮氧化物:23.57化学需氧量:21.97挥发性有机物:2.8785 |
氯化氢 | 无 | ||||
氮氧化物 | 无 | ||||
挥发性有机物 | 无 | ||||
氯(氯气) | 无 | ||||
颗粒物 | 无 | ||||
二噁英 | 无 | ||||
甲醇 | 无 | ||||
苯 | 无 |
氨(氨气) | 无 | |||
三甲胺 | 无 | |||
固盐车间废气排口 | 1 | 氯化氢 | 无 | |
二氧化硫 | 无 | |||
氮氧化物 | 无 | |||
颗粒物 | 无 | |||
二噁英 | 无 | |||
挥发性有机物 | 无 | |||
白炭黑废气排口 | 1 | 氯化氢 | 无 | |
氯(氯气) | 无 | |||
颗粒物 | 无 | |||
三氯氢硅破碎布袋除尘器出口 | 2 | 颗粒物 | 无 | |
HP669C工序废气排口 | 1 | 颗粒物 | 无 | |
白炭黑七级尾气吸收系统口 | 4 | 氯化氢 | 无 | |
氯(氯气) | 无 | |||
废水 | 废水总排口 | 1 | 石油类 | 无 |
硫化物 | 无 | |||
总有机碳 | 无 | |||
全盐量 | 无 | |||
氯化物(以Cl-计) | 无 | |||
氨氮(NH3-N) | 无 | |||
化学需氧量 | 无 | |||
总氮(以N计) | 无 | |||
悬浮物 | 无 | |||
总磷(以P计) | 无 | |||
pH值 | 无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无 | ||||
色度 | 无 | ||||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 无 | ||||
氯苯 | 无 | ||||
雨水 | 雨水排放口 | 1 | 化学需氧量 | 无 | / |
氨氮(NH3-N) | 无 | / | |||
pH值 | 无 | / | |||
无组织废气 | / | / | 颗粒物 | 无 | / |
氯化氢 | 无 | / | |||
氯(氯气) | 无 | / | |||
非甲烷总烃 | 无 | / | |||
氯苯 | 无 | / | |||
苯 | 无 | / | |||
硫化氢 | 无 | / | |||
臭气浓度 | 无 | / | |||
氨(氨气) | 无 | / | |||
噪声 | / | / | 噪声 | 无 | / |
子公司江维高科排污情况
类别 | 排放口 | 排放口数量 | 主要污染物 | 超标排放情况 | 总量控制指标(t/a) |
有组织废气 | 废气总排口 | 1 | 二氧化硫 | 无 | 316.6 |
氮氧化物 | 无 | 316.6 | |||
颗粒物 | 无 | 47.5 | |||
林格曼黑度 | 无 | / | |||
汞及其化合物 | 无 | / | |||
废水 | 循环冷却水排口 | 1 | pH值 | 无 | / |
化学需氧量 | 无 | / | |||
总磷 | 无 | / |
流量 | 无 | / | |||
脱硫废水排口 | 1 | pH值 | 无 | / | |
总镉 | 无 | / | |||
总铅 | 无 | / | |||
总砷 | 无 | / | |||
总汞 | 无 | / | |||
流量 | 无 | / | |||
雨水 | 雨水排放口 | / | 化学需氧量 | 无 | / |
氨氮(NH3-N) | 无 | / | |||
pH值 | 无 | / | |||
总磷 | 无 | / | |||
无组织废气 | / | / | 氨 | 无 | / |
/ | / | 总悬浮颗粒物 | 无 | / | |
噪声 | / | / | 噪声 | 无 | /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在日常管理和运行方面均严格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污染防治设施,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制度,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检查。截至报告期末,现有项目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
类别 | 防治污染设施 | 设施运行情况 |
三氯氢硅破碎布袋除尘器出口 | 袋式除尘器 | 正常运行 |
焚烧炉废气排口 | 焚烧+急冷+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盐酸吸收塔+洗涤塔 | |
固盐车间废气排口 | 焚烧+急冷+碱液喷淋+湿电除尘 | |
HP669C工序废气排口 | 袋式除尘器 | |
白炭黑七级尾气吸收系统口 | 二级水洗+三级盐酸吸收+二级碱液喷淋 | |
白炭黑废气排口 | 二级酸洗+一级水洗+一级碱洗 | |
废水总排口 |
废水收集池+芬顿氧化单元+ABR厌氧单元+LBQ好氧单元+芬顿氧化单元+曝气生物滤池+深度氧化元+AOP单元(预留)
江维高科:公司在日常管理和运行方面均严格遵守国家环保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污染防治设施,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制度,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检查。截至报告期末,现有项目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
类别 | 防治污染设施 | 设施运行情况 |
废气总排口 | 颗粒物:电袋除尘+湿式电除尘 | 正常运行 |
二氧化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 ||
氮氧化物:SNCR+SCR氨法脱硝 | ||
循环冷却水总排口 | 酸碱中和 | |
脱硫废水总排口 | 中和回用,不外排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均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与验收批复。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360281-2023-007-H
子公司江维高科:公司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360281-2023-005-L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委托江西景江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自行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子公司江维高科已编制自行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①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排污许可证等。
②建设150万大卡/小时气液焚烧炉、350万大卡/小时固盐干燥热解及气液焚烧炉、日处理量为3000吨(目前一期为1000t/d)的污水处理站。以上环保设施解决全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气、液、固三废排放问题,使公司生产清洁、环保,实现绿色制造。
③固体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第三方处置/综合利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1,836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蒸汽回收水自发电、购买绿证18214张,消费绿电0.18214亿千瓦时、综合动力更换新型空压设备。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期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77 | |
其中:资金(万元) | 77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吴华 | 注1 | 2021年12月 | 否 | 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吴华、郑伟 | 注2 | 2021年12月 | 否 | 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宏柏化学、宏柏亚洲、南昌龙厚 | 注3 | 2020年7月 | 是 | 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 | 注4 | 2020年7月 | 是 | 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新余宝隆、江西和光 | 注5 | 2020年7月 | 否 | 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新余锦宏 | 注6 | 2020年7月 | 否 | 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周怀国 | 注7 | 2020年7月 | 是 | 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宏柏化学、宏柏亚洲、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 | 注8 | 2020年7月 | 否 | 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宏柏化学、宏柏亚洲、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 | 注9 | 2020年7月 | 否 | 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 | 南昌龙厚、新余宝 | 注10 | 2020年7月 | 否 | 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交易 | 隆 | ||||||||
其他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注11 | 2020年7月 | 否 | 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宏柏化学、宏柏亚洲 | 注12 | 2020年7月 | 否 | 注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宏柏化学、宏柏亚洲、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 | 注13 | 2020年7月 | 否 | 注1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2020年7月 | 否 | 注1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宏柏化学、宏柏亚洲 | 注15 | 2023年3月 | 否 | 注1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 | 注16 | 2023年3月 | 否 | 注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7 | 2023年3月 | 否 | 注1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激励对象 | 注18 | 2022年4月 | 是 | 注1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9 | 2022年4月 | 是 | 注1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原上海涌烨18位合伙人 | 注20 | 2022年1月 | 否 | 注2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一、本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表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前述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人承诺对违背上述承诺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本企业未向发行人履行赔偿责任,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履行完本承诺为止;
四、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
注2
1、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将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2、(1)本人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本人将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1)项的规定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1)、(2)项时,本企业应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3、减持限制:(1)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或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②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2)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4、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注3
1、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企业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3、(1)本企业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本企业将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1)项的规定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1)、(2)项时,本企业应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
4、减持限制:(1)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或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②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2)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5、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注4
1、本人在首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2、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3、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将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4、(1)本人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本人将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1)项的规定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1)、(2)项时,本人应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每年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
5、减持限制:(1)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2)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6、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直接或间接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注5
1、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2、(1)本企业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本企业将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1)项的规定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1)、(2)项时,本企业应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3、减持限制:(1)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或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②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2)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4、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注6
1、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2、(1)本企业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适用前述(1)、(2)项时,本企业应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3、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注7
1、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注8
本企业/本人及其所控制的或具有实际控制权、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以下合称“相关方”),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相关方目前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竞争业务的情形。
二、未来相关方不会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经营实体。
三、相关方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竞争,则本企业/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
四、相关方不会向与发行人存在竞争性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提供资金、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支持。
五、如发行人未来拓展其业务范围,与相关方产生或可能产生同业竞争情形,相关方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避免竞争:(1)停止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业务;(2)将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依法注入到发行人;(3)将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六、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本人未将相关收益上缴发行人,则本企业/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注9
一、不存在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且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仍未予以归还或规范的情形;
二、目前及将来除必要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将杜绝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的行为;
三、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若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四、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表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前述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企业/本人承诺对违背上述承诺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本企业/本人未向发行人履行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
七、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前两大股东之一/实际控制人。注10
一、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若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表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前述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企业承诺对违背上述承诺或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本企业未向发行人履行赔偿责任,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履行完本承诺为止;
四、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是发行人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注11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①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触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措施:A)控股股东无法实施股份增持方案;B)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
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条件之日起90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份,每年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的20%(领取薪酬者)/不低于20万元(未从公司领取薪酬者)。但在上述期间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④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本人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⑤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的80%予以扣留,直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为止;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注12
①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时,触发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措施:A)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B)公司虽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但仍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
②控股股东将在触发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条件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控股股东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自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再次达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则控股股东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控股股东合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原则上累计不低于500万元。
③控股股东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④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控股股东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以控股股东的董事(如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⑤如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可将控股股东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为止;如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控股股东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⑥控股股东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不得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同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注13
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如下:在任何情况下,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注14
《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在本人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注15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公司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本公司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注16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注17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当前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注18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本计划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注19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注20
张晓燕、胡成发、纪金树、郎丰平、张捷、陈杰、叶伟骏、李明崽、叶科文、齐官军、刘成国、宋建坤、杨建明、柴和俊、朱寿旺、赖正芳、张耀仁、王致为在此作出承诺:
1、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2、(1)本人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适用前述(1)、(2)项时,本人应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3、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琼、张林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刘琼(4)年、张林(4)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70,00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汪国清,在其担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期间,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江西证监局于2024年3月11日对汪国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也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4年6月21日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2,410,685.65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2,410,685.65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2,410,685.65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02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IPO募集资金 | 4,500 | 1,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69,000 | 66,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2,800 | 25,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邮储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 | 2023-9-6 | 2023年12月1日赎回500万元;2024年1月9日赎回1000万元;2024年2月26日赎回500万元;2025年1月10日赎回1000万元 | IPO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按合同 | 1.55% | 10.96 | 1,000 | 不适用 | 是 | 否 | ||
邮储 | 银行理 | 10,00 | 2024- | 自有 | 银 | 否 | 按合同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否 |
银行 | 财产品 | 0 | 6-13 | 资金 | 行 | |||||||||
东北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 | 2024-6-18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按合同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否 | |||
中信期货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 | 2024-7-2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按合同 | 3,000 | 不适用 | 是 | 否 | |||
中信期货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 | 2024-7-2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按合同 | 2,000 | 不适用 | 是 | 否 | |||
华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 | 2024-7-5 | 2025-1-6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按合同 | 1.35%-2.88% | 20,000 | 不适用 | 是 | 否 | |
国开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2024-7-12 | 2025-7-12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按合同 | 1.66%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否 | |
四川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 | 2024-7-15 | 2025-7-15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按合同 | 2.25% | 15,000 | 不适用 | 是 | 否 | |
国开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24-7-24 | 2025-7-24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按合同 | 1.65% | 4,000 | 不适用 | 是 | 否 | |
四川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000 | 2024-9-9 | 2025-9-9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按合同 | 2.15% | 13,000 | 不适用 | 是 | 否 | |
四川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24-12-20 | 2025-6-20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按合同 | 1.65% | 4,000 | 不适用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6日 | 82,834.00 | 75,030.56 | 75,030.56 | - | 73,302.57 | 97.70 | 1,757.49 | 2.34 | 12,619.82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4年4月23日 | 96,000.00 | 94,567.56 | 94,567.56 | - | 24,567.56 | 25.98 | 24,567.56 | 25.98 | |||
合计 | / | 178,834.00 | 169,598.12 | 169,598.12 | 97,870.13 | / | / | 26,325.05 | / | 12,619.8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1,464.83 | 21,829.49 | 101.70 | 2023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896.25 | 25,943.84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型有机硅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 | 5,640.45 | 5,740.53 | 101.77 | 2023年7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72.96 | 132.46 | 是,项目工艺技术发生 | 不适用 |
材料建设项目 | 调整投资总额 | 改变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6,979.37 | 1,666.85 | 6,979.37 | 100.00 | 2024年11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市场需求发生变更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其他 | 是 | 否 | 4,099.87 | 4,247.42 | 103.60 | 2022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 | 智能化 | 生产建 | 是 | 否 | 7,188.54 | 7,479.92 | 104.05 | 2023年4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股票 |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设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其他 | 是 | 否 | 4,948.83 | 90.64 | 4,574.05 | 92.43 | 2023年3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29.8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4,708.67 | 22,451.79 | 90.8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九江宏柏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70,000.00 | 2026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4,567.56 | 24,567.56 | 24,567.5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169,598.12 | 26,325.05 | 97,870.13 | /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4年12月14日 | 取消项目 | 9,236.25 | 6,979.37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近几年来,气凝胶行业需求量及产能同步迅速扩张。截至目前,行业产销基本平衡,下游应用市场未来将逐步向精细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公司气凝胶一期项目已建成,结合目前公司客户及市场开拓进度,并通过全面分析和判断,现有产能足以满足公司下游市场开拓进度和现有客户需求。 | 2,943.31 | 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文号:2024-127)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8月30日 | 7,000 | 2023年8月30日 | 2024年8月29日 | 0 | 否 |
2024年4月28日 | 70,000 | 2024年4月28日 | 2025年4月27日 | 66,000 | 否 |
2024年8月28日 | 3,500 | 2024年8月28日 | 2025年8月27日 | 1,000 | 否 |
其他说明
1、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增资42,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
2、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已经
实施完毕,鉴于项目结算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29.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报告出具日,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已基本完成土地平整等准备工作,正在进行部分公共建筑物的施工建设,公司正结合最新的市场环境情况论证并优化该项目主体产线的详细设计。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93,324 | 0.9951 | -3,408,169 | -3,408,169 | 2,685,155 | 0.422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093,324 | 0.9951 | -3,408,169 | -3,408,169 | 2,685,155 | 0.422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093,324 | 0.9951 | -3,408,169 | -3,408,169 | 2,685,155 | 0.422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06,211,824 | 99.0049 | 26,088,195 | 26,088,195 | 632,300,019 | 99.577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06,211,824 | 99.0049 | 26,088,195 | 26,088,195 | 632,300,019 | 99.577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12,305,148 | 100 | 26,088,195 | -3,408,169 | 22,680,026 | 634,985,174 | 100.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7月2日,因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且个别原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进行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209名原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40.8169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12,305,148股变更为608,896,979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公司发行的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宏柏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30年4月16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人民币142,186,000元“宏柏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26,088,195股,转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8,896,979股变更为634,985,174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上述股份变动对公司2024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注1)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4,600,924 | -2,061,369 | 2,539,555 | 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条件,由公司回购注销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 1,492,400 | -1,346,800 | 145,600 | 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条件,由公司回购注销 | ||
合计 | 6,093,324 | -3,408,169 | 2,685,155 | / | / |
注1:报告期内限售股份变动原因详见本节“一、(一)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4年4月17日 | 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 9,600,000张 | 2024年5月14日 | 9,600,000张 | 2030年4月16日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其他衍生证券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
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4年4月17日至2030年4月16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5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可转债“宏柏转债”于2024年10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宏柏转债”转股数为26,088,195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8,896,979股变更为634,985,174股。
2.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2,999,633,547.52元,负债总额为1,010,920,068.06元,资产负债率为33.70%;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097,165,919.14元,负债总额为1,995,847,080.21元,资产负债率为48.71%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89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80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宏柏化學有限公司 | 137,646,667 | 21.68 | / | 质押 | 110,095,334 | 境外法人 | |
宏柏(亞洲)集團有限公司 | 116,742,413 | 18.39 | / | 质押 | 93,371,931 | 境外法人 | |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 | 55,423,823 | 8.73 | /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吴华 | 37,532,457 | 5.91 | / | / | 境内自然人 | ||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087,978 | 36,807,524 | 5.80 | / | 质押 | 24,570,000 | 其他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 919,800 | 9,189,800 | 1.45 | / | / | 其他 |
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
周怀国 | 4,800 | 5,603,415 | 0.88 | / | 质押 | 5,599,000 | 境内自然人 | |
冯红卫 | 296,300 | 4,117,782 | 0.65 | / | /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80,702 | 4,098,303 | 0.65 | / | / | 境外法人 |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 -2,046,400 | 3,730,298 | 0.59 | / | /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宏柏化學有限公司 | 137,646,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646,667 | |||||
宏柏(亞洲)集團有限公司 | 116,742,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742,413 | |||||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 | 55,423,823 | 人民币普通股 | 55,423,823 | |||||
吴华 | 37,532,457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32,457 | |||||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6,807,52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07,524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9,18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89,800 | |||||
周怀国 | 5,603,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3,415 | |||||
冯红卫 | 4,117,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7,78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098,303 | 人民币普通股 | 4,098,303 |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 3,730,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0,298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中有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14,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宏柏化学与宏柏亚洲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的共同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宏柏化学与宏柏亚洲为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和新余宝隆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汪国清,南昌龙厚与新余宝隆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庄武勋 | 116,48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2 | 张晓燕 | 91,00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3 | 雷泉林 | 72,80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4 | 杨建明 | 72,80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5 | 魏哲武 | 72,80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6 | 齐官军 | 72,80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7 | 王致为 | 61,152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8 | 叶科文 | 58,24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9 | 刘成国 | 58,24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10 | 朱寿旺 | 58,24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11 | 柴和俊 | 58,24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12 | 康昌煜 | 58,24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13 | 张耀仁 | 58,240 | 注1 |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注1:公司于2022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纪金树 |
成立日期 | 2009-08-28 |
主要经营业务 | 贸易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名称 |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纪金树 |
成立日期 | 2009-09-03 |
主要经营业务 | 贸易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纪金树 |
国籍 | 中国台湾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林庆松 |
国籍 | 中国台湾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杨荣坤 |
国籍 | 中国台湾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625万股~1,25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1.0264~2.0529 |
拟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2024/10/10~2025/10/9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转换公司可转债 |
已回购数量(股) | 14,220,0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号)。2024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96,000万元,发行数量9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自2024年4月17日至2030年4月16日。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转股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30年4月16日。
2024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56号),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宏柏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9,361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496,000 | 7.5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9,684,000 | 4.85 |
易方达稳健回报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797,000 | 3.8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671,000 | 3.87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鑫泓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000,000 | 2.8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273,000 | 2.7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926,000 | 2.56 |
南方基金宁远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45 |
易方达稳健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985,000 | 2.20 |
易方达颐天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501,000 | 1.90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债券名称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宏柏转债 | 960,000,000 | 142,186,000 | 0 | 0 | 817,814,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宏柏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42,186,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26,088,195 |
累计转股数(股) | 26,088,195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4.28 |
尚未转股额(元) | 817,814,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85.19 |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2024年7月9日 | 7.53 | 2024年7月9日 | 中国证券报 | 因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51元/股调整为7.53元/股 |
2024年7月19日 | 7.49 | 2024年7月13日 | 中国证券报 |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需对“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转股价格由7.53元/股调整为7.49元/股 |
2024年8月7日 | 5.45 | 2024年8月7日 | 中国证券报 | 因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49元/股的85%(即6.37元/股)的情形,触发“宏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决定将“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由7.49元/股向下修正为5.45元/股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5.45元/股 |
(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负债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097,165,919.14元,负债总额为1,995,847,080.21元,资产负债率48.71%。
2、公司资信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27日出具的《2024年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49】号0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宏柏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公司各方面经营情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通过执行稳健的经营策略与合理的销售政策,为日常经营获取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增长,可为公司未来年度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偿付债券提供稳定、充足的营运资金。
(六)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5]6683号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宏柏新材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宏柏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主营业务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宏柏新材主要生产和销售硅烷偶联剂、气相白炭黑等产品。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477,475,520.58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所述,宏柏新材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公司销售硅烷偶联剂、气相白炭黑等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由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对公司的重要性及对利润的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宏柏新材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获取本期销售台账,对本期记录的收入交易抽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签收单、报关单、回款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
(4)对销售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月度波动分析、毛利分析,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比较,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对重要客户、新增大客户等实施函证程序;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实施截止测试,以确定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1.事项描述
2024年12月31日,宏柏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53,792,179.15元,坏账准备20,976,229.33元,账面价值为332,815,949.82元。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占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22.53%。由于宏柏新材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且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宏柏新材信用政策以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与同行业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进行比较,比较前期坏账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
(3)对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划分组合的标准及适当性;复核管理层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使用的模型、考虑的因素、选取的参数等及其适当性;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及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4)抽样选取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及期后回款检查,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适当性。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
1.事项描述
宏柏新材的主营业务为功能性硅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含硫硅烷偶联剂、气相白炭黑、抗硫还原剂、混炼胶。存货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024年12月31日,宏柏新材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53,798,249.31元,跌价准备16,063,683.40元,账面价值为237,734,565.91元。
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管理层在确定预计售价时需要运用重大判断,并综合考虑历史售价以及未来市场变化趋势。
由于该项目涉及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宏柏新材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宏柏新材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3)获取宏柏新材存货的跌价计算表,评估管理层在存货减值测试中使用的相关参数合理性;
(4)取得宏柏新材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结合存货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四、其他信息
宏柏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宏柏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宏柏新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宏柏新材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宏柏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宏柏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宏柏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宏柏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4月30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87,106,869.49 | 174,122,068.7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6,304,637.49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817,388.66 | 3,801,990.20 | |
应收账款 | 332,815,949.82 | 342,841,987.83 | |
应收款项融资 | 86,852,373.33 | 110,840,556.39 | |
预付款项 | 12,963,334.70 | 11,709,322.8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18,480.10 | 1,094,370.7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37,734,565.91 | 303,625,558.7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331,145.59 | 95,493,046.2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47,044,745.09 | 1,043,528,901.7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177,936.97 | 2,356,444.47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15,275,629.22 | 1,370,121,619.12 | |
在建工程 | 56,231,258.66 | 289,433,245.5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419,330.88 | 4,658,408.08 | |
无形资产 | 196,289,450.58 | 201,843,332.3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038,664.95 | 9,427,717.4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796,800.87 | 27,692,576.0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892,101.92 | 50,571,302.6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50,121,174.05 | 1,956,104,645.78 | |
资产总计 | 4,097,165,919.14 | 2,999,633,547.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7,331,465.39 | 20,018,944.4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1,295,640.76 | 34,444,058.75 | |
应付账款 | 278,905,581.56 | 184,557,554.4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446,248.45 | 5,996,125.2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872,040.78 | 18,510,602.18 | |
应交税费 | 17,154,483.51 | 22,341,712.62 | |
其他应付款 | 25,854,435.66 | 49,119,590.0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2,653,036.94 | 47,317,959.29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7,701.11 | 590,178.37 | |
流动负债合计 | 907,900,634.16 | 382,896,725.4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16,429,409.00 | 559,455,000.00 | |
应付债券 | 707,060,641.60 | -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859,386.23 | 4,319,447.5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4,714,095.82 | 56,949,532.5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82,913.40 | 7,299,362.4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87,946,446.05 | 628,023,342.64 | |
负债合计 | 1,995,847,080.21 | 1,010,920,068.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34,985,174.00 | 612,305,14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17,233,817.52 | -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92,174,090.77 | 602,527,731.93 | |
减:库存股 | 116,532,052.00 | 56,571,632.20 | |
其他综合收益 | -697,378.90 | 553,672.78 | |
专项储备 | 701,820.15 | 1,218,297.71 | |
盈余公积 | 100,482,734.18 | 100,482,734.1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72,974,548.49 | 728,197,527.0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01,322,754.21 | 1,988,713,479.46 | |
少数股东权益 | -3,915.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01,318,838.93 | 1,988,713,479.4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97,165,919.14 | 2,999,633,547.52 |
公司负责人:纪金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喜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9,884,108.90 | 129,435,732.1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3,464,089.54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817,388.66 | 3,801,990.20 | |
应收账款 | 502,167,696.54 | 443,696,000.74 | |
应收款项融资 | 85,027,805.18 | 102,097,295.44 | |
预付款项 | 125,717,225.68 | 12,247,757.56 | |
其他应收款 | 803,864.97 | 24,058,874.5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 23,167,400.00 | |
存货 | 216,223,391.65 | 261,526,687.0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794,874.21 | 87,989,042.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48,900,445.33 | 1,064,853,380.2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177,936.97 | 2,356,444.47 |
长期股权投资 | 676,974,913.98 | 257,779,311.7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87,365,464.18 | 1,308,610,221.54 | |
在建工程 | 54,590,254.75 | 222,274,639.1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604,448.35 | 2,766,097.45 | |
无形资产 | 99,888,421.48 | 103,063,449.1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512,185.71 | 9,257,132.0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496,064.60 | 20,830,112.3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806,103.47 | 44,633,207.9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95,415,793.49 | 1,971,570,615.89 | |
资产总计 | 4,144,316,238.82 | 3,036,423,996.1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0,041,250.00 | 20,018,944.4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33,992,204.29 | 34,444,058.75 | |
应付账款 | 246,339,565.83 | 340,281,474.3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52,392,906.29 | 4,026,549.1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712,463.64 | 14,673,915.91 | |
应交税费 | 2,553,494.02 | 2,174,745.07 | |
其他应付款 | 45,686,287.88 | 44,707,757.5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2,011,898.56 | 46,955,026.2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811,077.82 | 523,451.3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52,541,148.33 | 507,805,922.8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16,429,409.00 | 559,455,000.00 | |
应付债券 | 707,060,641.60 | -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669,409.82 | 2,791,902.0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1,243,188.45 | 53,043,707.9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33,766.37 | 1,798,753.3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78,136,415.24 | 617,089,363.23 | |
负债合计 | 2,130,677,563.57 | 1,124,895,286.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34,985,174.00 | 612,305,14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17,233,817.52 | -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02,427,512.71 | 612,651,193.78 | |
减:库存股 | 116,532,052.00 | 56,571,632.2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701,820.15 | 1,218,297.71 | |
盈余公积 | 100,482,734.18 | 100,482,734.18 | |
未分配利润 | 574,339,668.69 | 641,442,968.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13,638,675.25 | 1,911,528,710.1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144,316,238.82 | 3,036,423,996.16 |
公司负责人:纪金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喜勇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77,475,520.58 | 1,385,021,174.60 | |
其中:营业收入 | 1,477,475,520.58 | 1,385,021,174.60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27,379,691.21 | 1,349,070,899.84 | |
其中:营业成本 | 1,322,056,630.37 | 1,174,966,029.7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1,103,372.00 | 9,268,537.40 | |
销售费用 | 27,756,411.52 | 24,689,182.64 | |
管理费用 | 89,755,137.57 | 86,007,300.88 | |
研发费用 | 44,877,706.52 | 40,966,663.82 | |
财务费用 | 31,830,433.23 | 13,173,185.33 | |
其中:利息费用 | 46,402,772.43 | 24,439,926.95 | |
利息收入 | 9,330,329.51 | 3,590,419.62 | |
加:其他收益 | 20,487,113.45 | 16,356,595.6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58,899.63 | 167,010.6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97,279.13 | 672,409.9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97,737.92 | -241,552.8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777,243.30 | -9,003,678.6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569,925.58 | 2,663,040.5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505,785.22 | 46,564,100.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06,127.94 | 8,339,013.1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88,832.76 | 3,964,749.4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888,490.04 | 50,938,363.8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017,405.76 | -14,032,534.7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871,084.28 | 64,970,898.5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871,084.28 | 64,970,898.5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867,099.41 | 64,970,898.5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84.87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50,982.09 | -463,321.5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51,051.68 | -463,321.5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51,051.68 | -463,321.5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51,051.68 | -463,321.50 | |
(7)其他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9.59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2,122,066.37 | 64,507,577.0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2,118,151.09 | 64,507,577.0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15.28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纪金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喜勇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392,887,386.68 | 1,292,874,975.22 | |
减:营业成本 | 1,277,925,263.04 | 1,170,280,538.61 | |
税金及附加 | 7,716,154.15 | 4,773,909.75 | |
销售费用 | 15,963,996.96 | 13,418,883.83 | |
管理费用 | 75,175,668.36 | 74,696,301.24 | |
研发费用 | 44,385,557.94 | 40,966,663.82 | |
财务费用 | 34,094,328.38 | 16,116,017.43 | |
其中:利息费用 | 45,004,178.97 | 22,823,916.92 | |
利息收入 | 7,023,387.13 | 3,116,900.72 | |
加:其他收益 | 20,006,626.21 | 15,557,062.9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1,474.98 | 23,334,410.6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56,731.18 | 672,409.9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05,036.68 | -523,613.6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38,868.26 | -7,117,089.1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941,213.51 | 3,355,929.4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8,553,868.23 | 7,901,770.74 | |
加:营业外收入 | 735,623.27 | 1,329,739.1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68,018.02 | 1,891,2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8,886,262.98 | 7,340,309.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138,842.20 | -7,698,003.9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747,420.78 | 15,038,313.8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747,420.78 | 15,038,313.8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2,747,420.78 | 15,038,313.8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纪金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喜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57,216,463.06 | 1,245,736,416.2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4,384,130.34 | 52,015,574.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69,758.89 | 20,567,738.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3,870,352.29 | 1,318,319,729.5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87,585,847.20 | 829,474,827.5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2,143,376.76 | 200,304,323.6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807,942.57 | 22,453,043.9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707,843.25 | 71,243,047.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7,245,009.78 | 1,123,475,242.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625,342.51 | 194,844,487.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9,792,641.64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58,899.63 | 167,010.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650,782.41 | 1,838,860.0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567.45 | 64,804,295.2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5,697,891.13 | 66,810,165.9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2,984,359.16 | 459,021,425.8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28,000,000.00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 | 2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1,384,359.16 | 459,221,425.8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5,686,468.03 | -392,411,259.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9,284,86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26,998,041.38 | 616,96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52,556.42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2,350,597.80 | 626,244,86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1,565,000.00 | 487,318,075.8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916,738.24 | 133,546,476.6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454,111.55 | 2,252,605.4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4,935,849.79 | 623,117,157.8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7,414,748.01 | 3,127,702.1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651,474.38 | 2,837,035.3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3,005,096.87 | -191,602,035.4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2,828,898.30 | 364,430,933.7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5,833,995.17 | 172,828,898.30 |
公司负责人:纪金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喜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87,579,602.03 | 1,154,503,248.1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106,637.23 | 51,695,719.4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88,350.17 | 19,923,107.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90,774,589.43 | 1,226,122,075.1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67,110,492.64 | 790,277,367.7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6,799,490.45 | 174,153,630.3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352,302.38 | 10,127,722.2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703,531.57 | 58,866,532.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9,965,817.04 | 1,033,425,252.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808,772.39 | 192,696,822.5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9,792,641.64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808,874.98 | 167,010.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14,255.01 | 1,496,100.4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695,567.45 | 65,104,295.2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011,339.08 | 66,767,406.3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7,258,600.35 | 371,434,836.8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78,955,758.98 | 84,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000,000.00 | 2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7,214,359.33 | 455,634,836.8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9,203,020.25 | -388,867,430.4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9,284,86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50,994,409.00 | 535,96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352,556.42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0,346,965.42 | 545,244,86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1,565,000.00 | 364,7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869,091.41 | 131,335,205.1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828,812.88 | 35,528,702.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2,262,904.29 | 531,613,907.2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084,061.13 | 13,630,952.7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559,112.71 | 838,951.43 |
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0,248,925.98 | -181,700,703.7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8,152,506.91 | 309,853,210.6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8,401,432.89 | 128,152,506.91 |
公司负责人:纪金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喜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12,305,148.00 | - | - | - | 602,527,731.93 | 56,571,632.20 | 553,672.78 | 1,218,297.71 | 100,482,734.18 | 728,197,527.06 | 1,988,713,479.46 | 1,988,713,479.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其他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2,305,148.00 | - | - | - | 602,527,731.93 | 56,571,632.20 | 553,672.78 | 1,218,297.71 | 100,482,734.18 | - | 728,197,527.06 | - | 1,988,713,479.46 | - | 1,988,713,479.46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22,680,026.00 | - | - | 117,233,817.52 | 89,646,358.84 | 59,960,419.80 | -1,251,051.68 | -516,477.56 | - | - | -55,222,978.57 | - | 112,609,274.75 | -3,915.28 | 112,605,359.47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51,051.68 | - | -30,867,099.41 | -32,118,151.09 | -3,915.28 | -32,122,066.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680,026.00 | - | - | 117,233,817.52 | 89,646,358.84 | 59,960,419.80 | - | - | - | - | - | - | 169,599,782.56 | - | 169,599,782.56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088,195.00 | - | - | 117,093,952.48 | 88,908,333.81 | - | - | 54,273,813.67 | 54,273,813.6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17,233,817.52 | 117,233,817.52 | 117,233,817.5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14,327,511.26 | - | - | -14,327,511.26 | -14,327,511.26 |
的金额 | ||||||||||||||
4.其他 | -3,408,169.00 | -13,120,082.38 | -28,947,914.01 | 12,419,662.63 | 12,419,662.63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24,355,879.16 | - | -24,355,879.16 | - | -24,355,879.1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355,879.16 | -24,355,879.16 | -24,355,879.16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1.资本公 | - | -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6.其 | - | - |
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516,477.56 | -516,477.56 | -516,477.56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8,010,749.95 | 8,010,749.95 | 8,010,749.95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8,527,227.51 | 8,527,227.51 | 8,527,227.51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4,985,174.00 | - | - | 117,233,817.52 | 692,174,090.77 | 116,532,052.00 | -697,378.90 | 701,820.15 | 100,482,734.18 | - | 672,974,548.49 | - | 2,101,322,754.21 | -3,915.28 | 2,101,318,838.93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36,319,000.00 | - | - | - | 765,938,336.92 | 69,234,733.00 | 1,016,994.28 | 57,184.53 | 98,978,902.80 | 774,076,709.88 | 2,007,152,395.41 | 2,007,152,395.41 | |||
加: | - | - |
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其他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6,319,000.00 | - | - | - | 765,938,336.92 | 69,234,733.00 | 1,016,994.28 | 57,184.53 | 98,978,902.80 | - | 774,076,709.88 | - | 2,007,152,395.41 | - | 2,007,152,395.4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5,986,148.00 | - | - | - | -163,410,604.99 | -12,663,100.80 | -463,321.50 | 1,161,113.18 | 1,503,831.38 | - | -45,879,182.82 | - | -18,438,915.95 | - | -18,438,915.9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463,321.50 | - | - | 64,970,898.56 | 64,507,577.06 | 64,507,577.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32,148.00 | - | - | - | 11,543,395.01 | -12,663,100.80 | - | - | - | - | - | - | 25,238,643.81 | - | 25,238,643.81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66,000.00 | - | - | - | 8,218,860.00 | 9,284,860.00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3,412,420.01 | -21,947,960.80 | - | - | - | 25,360,380.81 | 25,360,380.81 | ||||
4.其他 | -33,852.00 | - | - | - | -87,885.00 | - | - | - | - | -121,737.00 | -121,737.00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1,503,831.38 | - | -110,850,081.38 | - | -109,346,250.00 | - | -109,346,25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1,503,831.38 | -1,503,831.38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9,346,250.00 | -109,346,250.00 | -109,346,250.00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74,954,000.00 | - | - | - | -174,954,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74,954,000.00 | - | - | - | -174,954,000.00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 | - | -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6.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1,161,113.18 | - | - | - | - | 1,161,113.18 | - | 1,161,113.18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8,524,990.38 | 8,524,990.38 | 8,524,990.38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7,363,877.20 | 7,363,877.20 | 7,363,877.20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2,305,148.00 | - | - | - | 602,527,731.93 | 56,571,632.20 | 553,672.78 | 1,218,297.71 | 100,482,734.18 | - | 728,197,527.06 | - | 1,988,713,479.46 | - | 1,988,713,479.46 |
公司负责人:纪金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喜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12,305,148.00 | - | - | - | 612,651,193.78 | 56,571,632.20 | - | 1,218,297.71 | 100,482,734.18 | 641,442,968.63 | 1,911,528,710.1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2,305,148.00 | - | - | - | 612,651,193.78 | 56,571,632.20 | - | 1,218,297.71 | 100,482,734.18 | 641,442,968.63 | 1,911,528,710.1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680,026.00 | - | - | 117,233,817.52 | 89,776,318.93 | 59,960,419.80 | - | -516,477.56 | - | -67,103,299.94 | 102,109,965.1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42,747,420.78 | -42,747,420.7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680,026.00 | - | - | 117,233,817.52 | 89,776,318.93 | 59,960,419.80 | - | - | - | - | 169,729,742.65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088,195.00 | - | - | - | 117,093,952.48 | 88,908,333.81 | - | - | - | - | 54,273,813.67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117,233,817.52 | - | - | - | - | - | - | 117,233,817.52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14,197,551.17 | - | - | - | - | - | -14,197,551.17 |
4.其他 | -3,408,169.00 | - | - | - | -13,120,082.38 | -28,947,914.01 | - | - | - | - | 12,419,662.63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24,355,879.16 | -24,355,879.16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24,355,879.16 | -24,355,879.16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516,477.56 | - | - | -516,477.56 |
1.本期 | - | - | - | - | - | - | - | 8,010,749.95 | - | - | 8,010,749.95 |
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8,527,227.51 | - | - | 8,527,227.51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4,985,174.00 | - | - | 117,233,817.52 | 702,427,512.71 | 116,532,052.00 | - | 701,820.15 | 100,482,734.18 | 574,339,668.69 | 2,013,638,675.2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36,319,000.00 | - | - | - | 776,191,758.86 | 69,234,733.00 | - | 57,184.53 | 98,978,902.80 | 737,254,736.19 | 1,979,566,849.3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6,319,000.00 | - | - | - | 776,191,758.86 | 69,234,733.00 | - | 57,184.53 | 98,978,902.80 | 737,254,736.19 | 1,979,566,849.3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175,986,148.00 | - | - | - | -163,540,565.08 | -12,663,100.80 | - | 1,161,113.18 | 1,503,831.38 | -95,811,767.56 | -68,038,139.28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15,038,313.82 | 15,038,313.8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32,148.00 | - | - | - | 11,413,434.92 | -12,663,100.80 | - | - | - | - | 25,108,683.7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66,000.00 | - | - | - | 8,218,860.00 | 9,284,860.00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3,282,459.92 | -21,947,960.80 | - | - | - | - | 25,230,420.72 |
4.其他 | -33,852.00 | - | - | - | -87,885.00 | - | - | - | - | - | -121,737.00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1,503,831.38 | -110,850,081.38 | -109,346,250.00 |
1.提取盈余公 | - | - | - | - | - | - | - | - | 1,503,831.38 | -1,503,831.38 | - |
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109,346,250.00 | -109,346,250.00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74,954,000.00 | - | - | - | -174,954,000.00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74,954,000.00 | - | - | - | -174,954,000.00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益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1,161,113.18 | - | - | 1,161,113.18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8,524,990.38 | - | - | 8,524,990.38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7,363,877.20 | - | - | 7,363,877.20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2,305,148.00 | - | - | - | 612,651,193.78 | 56,571,632.20 | - | 1,218,297.71 | 100,482,734.18 | 641,442,968.63 | 1,911,528,710.10 |
公司负责人:纪金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喜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喜勇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7年12月19日经景德镇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在景德镇宏柏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2007841010956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法定代表人:纪金树。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889.6979万元,总股本为63,498.517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68.5155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3,230.0019万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生产部、技术部、销售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为硅烷偶联剂。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减值、固定资产折旧、股份支付、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应收账款”、“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长期资产减值”、“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股份支付”、“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收入”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款项。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重要的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 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款项融资认定为重要应收款项融资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公司将相关合同、协议、重组计划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的承诺事项认定为重要承诺事项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公司将或有负债或或有资产超过资产总额0.5%的或有事项认定为重要或有事项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公司将金额或对价超过资产总额10%的股票或债券发行、对外投资、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以及损失可能超过资产总额0.5%的诉讼、仲裁或承诺、亏损、债务重组等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认定为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9)“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或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19)“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该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3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3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公允价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详见“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 |
1-2年 | 20 |
2-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详见“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1)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2)应收政府部门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 |
1-2年 | 20 |
2-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参照应收票据以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确定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融资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1.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详见“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1)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2)应收政府部门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 |
1-2年 | 20 |
2-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
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并将其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5-20 | 0-5 | 4.75-20.0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2-10 | 2-5 | 9.50-49.00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3-10 | 2-5 | 9.50-32.67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10 | 0-5 | 9.50-33.33 |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房屋建筑物转固标准以投入使用与竣工验收孰早为依据,转固时点系竣工验收报告或者试运行报告。 |
机器设备 | 机器设备转固标准为是否投入使用,转固时点为项目试运行报告。 |
4.公司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非专利技术 | 预计受益期限 | 10.00-16.92 |
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基本原则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
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包括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在修改日,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公司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公司根据前述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销售硅烷偶联剂、气相白炭黑等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包括直接销售和买断式经销商销售两种模式,其中直接销售分为寄售模式及非寄售模式。
1)内销直销(非寄售)及内销买断式经销模式下,在货物交付客户并经其签收后确认收入;
2)内销直销(寄售)模式下,在客户从寄售库领用公司货物时确认收入,客户定期向公司发送库存报告,公司将库存报告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外销包括直接销售、买断式经销商销售及非买断式经销商销售三种模式。
1)直接销售与买断式经销商销售按照国际通行的贸易条件(FOB、CIF、CFR(或C&F)、DAP、DAT等)所规定的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其中:①以FOB、CIF、CFR(或C&F)等方式的出口销售,在报关并取得提单作为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②对以DAP方式的出口销售,以货物运送至合同指定进口国目的地,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③对以DAT方式的出口销售,在货物运送至合同指定进口国目的地港口时确认收入;
2)非买断式经销商销售按照货物从经销商仓库出库对外销售时确认收入,经销商定期向公司发送库存报告,公司将库存报告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
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3.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5.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6.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7.所得税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8.预计负债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9.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公司已对公司原有离退休人员、因公已故员工遗属及内退和下岗人员的福利计划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靠各种假设条件计算支付。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增长率和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鉴于该等计划的长期性,上述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10.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公允价值的披露”。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收益率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等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0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土地使用税 | 按土地面积计征 | 4元/㎡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扣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排灌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和规定征收标准计征。 | 2017年7月1日以前,0.00552元/千瓦时;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0.00414元/千瓦时;2018年7月1日以后,0.003105元/千瓦时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 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 | 2016年1月1日以前,0.015元/千瓦时;2016年1月1日以后,0.019元/千瓦时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对省级电网企业在本省(区、市)区域内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加价征收 | 0.0083元/千瓦时 |
环境保护税 | 按每污染当量 | 1.2元/每污染当量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00 |
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 | 25.00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 | 12.00 |
上海宏柏宏曜新材料有限公司 | 按照《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00 |
江西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按照《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00 |
富祥国际有限公司 | 利润总额小于200万港元的,适用利得税税率8.25%;利润总额超过200万港元的,适用利得税税率16.50%。 |
泰国宏柏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本公司出口货物退税率为6%、10%、13%。
2.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43600036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本公司从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按照《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宏柏宏曜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西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上述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9月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适用上述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88,343.91 | 613,999.99 |
银行存款 | 784,019,486.26 | 173,216,350.37 |
其他货币资金 | 102,399,039.32 | 291,718.4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887,106,869.49 | 174,122,068.7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4,109,518.19 | 10,483,387.6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6,304,637.49 | - | / |
其中: | |||
其他 | 456,304,637.49 | - |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456,304,637.49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817,388.66 | 3,801,990.20 |
合计
合计 | 1,817,388.66 | 3,801,990.2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13,040.70 | 100.00 | 95,652.04 | 5.00 | 1,817,388.66 | 4,002,094.95 | 100 | 200,104.75 | 5 | 3,801,990.20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1,913,040.70 | 100.00 | 95,652.04 | 5.00 | 1,817,388.66 | 4,002,094.95 | 100 | 200,104.75 | 5 | 3,801,990.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913,040.70 | 95,652.04 | 5.00 |
合计
合计 | 1,913,040.70 | 95,652.04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0,104.75 | -104,452.71 | 95,652.04 |
合计
合计 | 200,104.75 | -104,452.71 | 95,652.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343,976,078.20 | 356,036,326.21 |
1年以内小计 | 343,976,078.20 | 356,036,326.21 |
1至2年 | 5,844,474.85 | 5,119,985.82 |
2至3年 | 2,726,191.32 | 1,022,978.52 |
3年以上 | 1,245,434.78 | 513,058.91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353,792,179.15 | 362,692,349.4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
按组合计提坏 | 353,792,179.15 | 100.00 | 20,976,229.33 | 5.93 | 332,815,949.82 | 362,692,349.46 | 100 | 19,850,361.63 | 5.47 | 342,841,987.83 |
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53,792,179.15 | 100.00 | 20,976,229.33 | 5.93 | 332,815,949.82 | 362,692,349.46 | 100.00 | 19,850,361.63 | 5.47 | 342,841,987.83 |
合计
合计 | 353,792,179.15 | 100.00 | 20,976,229.33 | 5.93 | 332,815,949.82 | 362,692,349.46 | 100 | 19,850,361.63 | 5.47 | 342,841,987.8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43,976,078.20 | 17,198,803.92 | 5.00 |
1-2年 | 5,844,474.85 | 1,168,894.96 | 20.00 |
2-3年 | 2,726,191.32 | 1,363,095.67 | 50.00 |
3年以上 | 1,245,434.78 | 1,245,434.78 | 100.00 |
合计 | 353,792,179.15 | 20,976,229.33 | 5.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 19,850,361.63 | 1,038,051.70 | 87,816.00 | 20,976,229.33 |
备 | |||||
合计 | 19,850,361.63 | 1,038,051.70 | 87,816.00 | 20,976,229.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0,972,466.50 | - | 30,972,466.50 | 8.75 | 1,548,623.30 |
客户二 | 24,680,704.17 | - | 24,680,704.17 | 6.98 | 1,234,035.18 |
客户三 | 17,860,393.49 | - | 17,860,393.49 | 5.05 | 894,204.67 |
客户四 | 14,464,948.55 | - | 14,464,948.55 | 4.09 | 723,247.42 |
客户五 | 12,000,672.64 | - | 12,000,672.64 | 3.39 | 600,033.63 |
合计 | 99,979,185.35 | - | 99,979,185.35 | 28.26 | 5,000,144.2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6,852,373.33 | 110,840,556.39 |
合计 | 86,852,373.33 | 110,840,556.39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0 |
合计
合计 | 100,000.0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04,668,839.81 | |
合计 | 304,668,839.81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
按组合计 | 86,852,373.33 | 100.00 | - | - | 86,852,373.33 | 110,840,556.39 | 100 | - | - | 110,840,556.39 |
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86,852,373.33 | 100.00 | - | - | 86,852,373.33 | 110,840,556.39 | 100 | - | - | 110,840,556.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86,852,373.33 |
合计
合计 | 86,852,373.3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169,892,641.59 | -83,040,268.26 | - | 86,852,373.33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成本 | 期末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银行承兑汇票 | 169,892,641.59 | 86,852,373.33 | - | -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518,195.38 | 96.57 | 11,178,424.33 | 95.47 |
1至2年 | 194,855.21 | 1.50 | 100,143.59 | 0.86 |
2至3年 | 8,783.10 | 0.07 | 359,354.97 | 3.07 |
3年以上 | 241,501.01 | 1.86 | 71,400.00 | 0.60 |
合计
合计 | 12,963,334.70 | 100.00 | 11,709,322.8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774,700.89 | 21.40 |
第二名 | 2,119,930.44 | 16.35 |
第三名 | 1,932,732.52 | 14.91 |
第四名 | 1,585,360.47 | 12.23 |
第五名 | 534,878.74 | 4.13 |
合计 | 8,947,603.06 | 69.0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18,480.10 | 1,094,370.71 |
合计 | 1,118,480.10 | 1,094,370.7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05,849.28 | 1,087,779.27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705,849.28 | 1,087,779.27 |
1至2年 | 545,146.72 | 71,645.40 |
2至3年 | 2,450.00 | 1,544.70 |
3年以上 | 2,285,448.72 | 2,289,648.72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3,538,894.72 | 3,450,618.0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暂借款 | 433,923.56 | 188,070.45 |
押金保证金 | 432,137.58 | 715,252.42 |
往来款 | 2,436,455.52 | 2,489,460.17 |
退税款 | 211,618.13 | 57,835.05 |
代扣代缴 | 24,759.93 | |
合计 | 3,538,894.72 | 3,450,618.0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5,826.31 | 772.35 | 2,289,648.72 | 2,356,247.38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 67,886.28 | 452.65 | -4,200.00 | 64,138.93 |
本期转回 | - | |||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28.31 | 28.31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33,740.90 | 1,225.00 | 2,285,448.72 | 2,420,414.6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审计报告中附注“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中“信用风险”之说明。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56,247.38 | 64,138.93 | 28.31 | 2,420,414.62 |
合计
合计 | 2,356,247.38 | 64,138.93 | - | - | 28.31 | 2,420,414.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59,814.80 | 10.17 | 往来款 | 1-2年 | 71,962.96 |
第二名 | 352,655.70 | 9.97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352,655.70 |
第三名 | 252,000.00 | 7.12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252,000.00 |
第四名 | 233,600.00 | 6.60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233,600.00 |
第五名 | 211,618.13 | 5.98 | 出口退税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1,409,688.63 | 39.84 | / | / | 910,218.66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5,925,262.08 | 2,173,359.72 | 43,751,902.36 | 67,387,110.81 | 765,426.67 | 66,621,684.14 |
库存商品 | 103,198,011.76 | 13,582,597.65 | 89,615,414.11 | 98,971,548.94 | 6,351,662.44 | 92,619,886.50 |
发出商品 | 23,242,224.73 | 41,663.68 | 23,200,561.05 | 57,447,787.00 | 1,893,782.10 | 55,554,004.90 |
包装物 | 4,745,119.20 | 4,745,119.20 | 3,532,160.05 | 3,532,160.05 | ||
其他周转材料 | 45,721,533.90 | 266,062.35 | 45,455,471.55 | 55,456,666.67 | 376,121.13 | 55,080,545.54 |
自制半成品 | 30,966,097.64 | 30,966,097.64 | 30,217,277.62 | 30,217,277.62 | ||
合计 | 253,798,249.31 | 16,063,683.40 | 237,734,565.91 | 313,012,551.09 | 9,386,992.34 | 303,625,558.75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65,426.67 | 1,407,933.05 | 2,173,359.72 | |||
库存商品 | 6,351,662.44 | 7,230,935.21 | 13,582,597.65 | |||
发出商品 | 1,893,782.10 | -1,861,624.96 | 9,506.54 | 41,663.68 | ||
周转材料 | 376,121.13 | 110,058.78 | 266,062.35 | |||
合计 | 9,386,992.34 | 6,777,243.30 | 9,506.54 | 110,058.78 | - | 16,063,683.40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
库存商品 | 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
发出商品 | 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
其他周转材料 |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领用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30,323,427.83 | 89,379,656.42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 455,548.72 | |
预缴所得税 | 7,420.12 | 4,500,883.18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 | 1,156,957.89 | |
其他 | 297.64 | |
合计 | 30,331,145.59 | 95,493,046.2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其他 | 2,177,936.97 | 2,177,936.97 | 2,356,444.47 | 2,356,444.47 |
合计
合计 | 2,177,936.97 | - | 2,177,936.97 | 2,356,444.47 | - | 2,356,444.47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15,275,629.22 | 1,370,121,619.1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715,275,629.22 | 1,370,121,619.1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7,696,197.12 | 1,390,010,607.82 | 14,348,875.89 | 30,952,791.08 | 1,873,008,471.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808,064.89 | 255,385,265.21 | 45,023.81 | 59,558,128.37 | 525,796,482.28 |
(1)购置 | 34,594,365.85 | 16,795,464.90 | 45,023.81 | 3,069,590.82 | 54,504,445.38 |
(2)在建工程转入 | 176,213,699.04 | 238,589,800.31 | - | 56,488,537.55 | 471,292,036.9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 1,415,218.11 | 55,249,414.95 | 70,645.31 | 224,298.14 | 56,959,576.51 |
额 | |||||
(1)处置或报废 | 1,415,218.11 | 55,249,414.95 | 70,645.31 | 224,298.14 | 56,959,576.51 |
- | |||||
- | |||||
4.期末余额 | 647,089,043.90 | 1,590,146,458.08 | 14,323,254.39 | 90,286,621.31 | 2,341,845,377.6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5,174,039.54 | 380,479,865.32 | 8,083,723.32 | 17,985,982.47 | 501,723,610.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534,897.99 | 127,890,732.98 | 1,805,981.63 | 7,006,098.00 | 161,237,710.60 |
(1)计提 | 24,534,897.99 | 127,890,732.98 | 1,805,981.63 | 7,006,098.00 | 161,237,710.60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63,102.10 | 35,811,460.94 | 40,633.23 | 200,269.10 | 37,015,465.37 |
(1)处置或报废 | 963,102.10 | 35,811,460.94 | 40,633.23 | 200,269.10 | 37,015,465.37 |
- | |||||
- | |||||
4.期末余额 | 118,745,835.43 | 472,559,137.36 | 9,849,071.72 | 24,791,811.37 | 625,945,855.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163,242.14 | 1,163,242.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1)计提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539,349.56 | - | - | 539,349.56 |
(1)处置或报废 | 539,349.56 | 539,349.56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623,892.58 | - | - | 623,892.58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8,343,208.47 | 1,116,963,428.14 | 4,474,182.67 | 65,494,809.94 | 1,715,275,629.2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2,522,157.58 | 1,008,367,500.36 | 6,265,152.57 | 12,966,808.61 | 1,370,121,619.1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8,660,719.98 | 4,228,677.84 | 18,307.58 | 4,413,734.56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164,862.31 | 148,102.22 | 16,760.09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4,009,015.00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83,147,553.67 | 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0,409,705.33 | 282,912,339.04 |
工程物资 | 5,821,553.33 | 6,520,906.55 |
合计 | 56,231,258.66 | 289,433,245.5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特种硅烷技改项目 | 31,507,029.72 | 31,507,029.72 | - | |||
硅基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 | 12,388,970.91 | 12,388,970.91 | 81,496,611.15 | 81,496,611.15 | ||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70,348,793.42 | 70,348,793.42 | |||
东莞研究院项目 | - | 59,083,000.78 | 59,083,000.78 | |||
苯基辛基硅烷材料二期项目 | - | 31,874,263.44 | 31,874,263.44 | |||
少数硅烷连续精馏项目 | - | 13,907,152.46 | 13,907,152.46 | |||
S15自动化改造项目 | - | 9,492,066.72 | 9,492,066.72 | |||
锅炉及供电系统改造 | - | 3,967,901.44 | 3,967,901.44 | |||
高纯碳素建设项目 | - | 3,513,406.75 | 3,513,406.75 | |||
宏柏2#焚烧装置节能改造项目 | - | 3,291,812.56 | 3,291,812.56 | |||
人才公寓项目 | - | 2,915,000.00 | 2,915,000.00 |
甲醇制氢项目 | 3,128,772.80 | 3,128,772.80 | - | |||
其他 | 3,384,931.90 | 3,384,931.90 | 3,022,330.32 | 3,022,330.32 | ||
合计 | 50,409,705.33 | - | 50,409,705.33 | 282,912,339.04 | - | 282,912,339.0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特种硅烷技改项目 | 16,284,800.00 | 31,507,029.72 | 31,507,029.72 | 193.48 | 建设中 | 自有资金 | ||||||
硅基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 | 320,000,000.00 | 81,496,611.15 | 54,016,345.66 | 123,123,985.90 | 12,388,970.91 | 95.86 | 部分已完工 | 自有资金 | ||||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 | 122,362,500.00 | 70,348,793.42 | 25,118,568.32 | 95,467,361.74 | 0.00 | 78.02 | 已完工 | 募集资金+自有资 |
基地建设项目 | 金 | |||||||||
东莞研究院项目 | 68,000,000.00 | 59,083,000.78 | 2,944,668.17 | 62,027,668.95 | - | 91.22 | 已完工 | 自有资金 | ||
苯基辛基硅烷材料二期项目 | 53,500,000.00 | 31,874,263.44 | 6,071,693.54 | 37,945,956.98 | 0.00 | 70.93 | 已完工 | 自有资金 | ||
少数硅烷连续精馏项目 | 12,500,000.00 | 13,907,152.46 | 5,601,484.65 | 19,508,637.11 | - | 156.07 | 已完工 | 自有资金 | ||
S15自动化改造项目 | 14,100,000.00 | 9,492,066.72 | 4,714,707.00 | 14,206,773.72 | - | 100.76 | 已完工 | 自有资金 | ||
特种有机硅 | 120,000,000.00 | 41,169,680.56 | 41,169,680.56 | - | 278.85 | 已完工 | 自有资金 |
新材料项目 | |||||||||
合计 | 726,747,300.00 | 266,201,887.97 | 171,144,177.62 | 393,450,064.96 | - | 43,896,000.63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
专用设备 | 5,821,553.33 | 5,821,553.33 | 6,520,906.55 | 6,520,906.55 | ||
合计 | 5,821,553.33 | - | 5,821,553.33 | 6,520,906.55 | - | 6,520,906.5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181,139.66 | 5,181,139.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8,203.58 | 488,203.58 |
房屋租赁 | 488,203.58 | 488,203.5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669,343.24 | 5,669,343.2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22,731.58 | 522,731.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7,280.78 | 727,280.78 |
(1)计提 | 727,280.78 | 727,280.7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50,012.36 | 1,250,012.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19,330.88 | 4,419,330.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58,408.08 | 4,658,408.08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2,372,511.83 | 187,100.00 | 6,655,896.23 | 3,371,725.32 | 242,587,233.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4,638.31 | - | - | - | 884,638.31 |
(1)购置 | 884,638.31 | 884,638.3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1)处置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233,257,150.14 | 187,100.00 | 6,655,896.23 | 3,371,725.32 | 243,471,871.6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3,928,715.89 | 187,100.00 | 4,308,507.61 | 2,319,577.51 | 40,743,901.01 |
2.本期 | 5,333,644.15 | 667,703.30 | 437,172.65 | 6,438,520.10 |
增加金额 | |||||
(1)计提 | 5,333,644.15 | 667,703.30 | 437,172.65 | 6,438,520.10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1)处置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39,262,360.04 | 187,100.00 | 4,976,210.91 | 2,756,750.16 | 47,182,421.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3,994,790.10 | - | 1,679,685.32 | 614,975.16 | 196,289,450.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8,443,795.94 | - | 2,347,388.62 | 1,052,147.81 | 201,843,332.3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塔电收购江维 | 6,544,519.35 | 6,544,519.35 |
合计
合计 | 6,544,519.35 | - | - | - | - | 6,544,519.35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塔电收购江维 | 6,544,519.35 | 6,544,519.35 |
合计
合计 | 6,544,519.35 | - | - | - | - | 6,544,519.35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商誉系2013年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收购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时形成,收购时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大部分生产线已停工,另外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亏损,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收购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在2013年度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装修 | 9,170,161.93 | 7,042,621.44 | 2,465,711.82 | 13,747,071.55 | |
其他 | 257,555.53 | 153,365.68 | 119,327.81 | 291,593.40 | |
合计 | 9,427,717.46 | 7,195,987.12 | 2,585,039.63 | - | 14,038,664.9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17,543,767.90 | 2,928,754.13 | 16,252,261.00 | 2,756,381.07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623,892.58 | 93,583.89 | 1,163,242.14 | 174,486.32 |
递延收益 | 54,714,095.82 | 8,554,205.11 | 56,949,532.59 | 8,933,012.3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0,821,227.04 | 1,623,521.48 | 11,236,250.27 | 1,685,437.54 |
经营租赁 | 187,453.71 | 28,118.06 | 143,559.96 | 21,533.99 |
尚未解锁股权激励摊销 | - | - | 21,637,972.94 | 3,367,942.09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16,022,019.72 | 2,429,909.20 | 7,493,210.24 | 1,161,593.65 |
未抵扣亏损 | 136,671,790.84 | 20,500,768.63 | 55,116,257.74 | 9,469,266.48 |
捐赠支出 | 1,619,162.81 | 242,874.42 | 819,483.72 | 122,922.56 |
境外子公司待分配利润税率影响 | 46,502,198.33 | 1,395,065.95 | ||
合计 | 284,705,608.75 | 37,796,800.87 | 170,811,770.60 | 27,692,576.0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差异调整 | 20,596,588.12 | 5,149,147.03 | 22,002,436.68 | 5,500,609.17 |
境外子公司待分配利润税率影响 | 49,713,256.33 | 1,491,397.6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3,464,089.54 | 519,613.43 | ||
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4季度新购置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 1,427,686.27 | 214,152.94 | 2,049,037.51 | 307,355.63 |
合计 | 25,488,363.93 | 5,882,913.40 | 73,764,730.52 | 7,299,362.4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990,191.77 | 9,938,713.50 |
可抵扣亏损 | 7,817,694.02 | 217,819.66 |
合计
合计 | 13,807,885.79 | 10,156,533.1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7 | 874,460.89 | 874,460.89 | |
2028 | 2,848,196.53 | 2,848,196.53 | |
2029 | 4,095,036.60 | ||
合计 | 7,817,694.02 | 3,722,657.4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23,892,101.92 | - | 23,892,101.92 | 50,571,302.63 | 50,571,302.63 |
合计
合计 | 23,892,101.92 | - | 23,892,101.92 | 50,571,302.63 | 50,571,302.6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87,731,515.67 | 87,731,515.67 | 其他 | 291,718.40 | 291,718.40 | 其他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 | 质押 |
合计
合计 | 87,831,515.67 | 87,831,515.67 | / | / | 291,718.40 | 291,718.40 | /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汇票贴现 | 152,478,764.91 | |
信用证借款 | 24,811,450.48 | |
信用借款 | 60,041,250.00 | 20,018,944.44 |
合计 | 237,331,465.39 | 20,018,944.4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1,295,640.76 | 34,444,058.75 |
合计
合计 | 161,295,640.76 | 34,444,058.7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45,911,982.34 | 159,720,751.17 |
1-2年 | 21,050,740.77 | 16,172,791.20 |
2-3年 | 7,610,061.07 | 5,895,173.52 |
3年以上 | 4,332,797.38 | 2,768,838.57 |
合计 | 278,905,581.56 | 184,557,554.4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浙江瑞信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8,646,591.16 | 尚未结算 |
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68,650.43 | 尚未结算 |
乐平市洎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605,658.66 | 尚未结算 |
浙江远翔建设有限公司 | 2,156,763.02 | 尚未结算 |
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 | 1,630,154.3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9,107,817.5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446,248.45 | 5,996,125.26 |
合计
合计 | 3,446,248.45 | 5,996,125.2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510,602.18 | 181,969,029.99 | 179,607,591.39 | 20,872,040.7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886,426.00 | 11,886,426.00 | - | |
三、辞退福利 | 649,359.37 | 649,359.37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
合计 | 18,510,602.18 | 194,504,815.36 | 192,143,376.76 | 20,872,040.78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765,166.97 | 152,985,919.94 | 151,278,672.02 | 18,472,414.89 |
二、职工福利费 | 15,774,347.12 | 15,331,403.31 | 442,943.81 | |
三、社会保险费 | - | 5,174,392.85 | 5,174,392.85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160,964.75 | 4,160,964.75 | - | |
工伤保险费 | 1,012,892.55 | 1,012,892.55 | - | |
生育保险费 | 535.55 | 535.55 | - | |
- |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358,176.00 | 5,010,426.00 | 5,001,028.00 | 367,57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87,259.21 | 3,023,944.08 | 2,822,095.21 | 1,589,108.0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合计 | 18,510,602.18 | 181,969,029.99 | 179,607,591.39 | 20,872,040.7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521,799.00 | 11,521,799.00 | ||
2、失业保险费 | 364,627.00 | 364,627.0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合计 | 11,886,426.00 | 11,886,426.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 4,689,192.8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4.30 | 238,686.83 |
企业所得税 | 502,118.31 | 1,054,118.24 |
房产税 | 748,727.62 | 693,947.27 |
印花税 | 434,225.94 | 267,624.06 |
土地使用税 | 1,200,909.15 | 1,025,660.41 |
教育费附加 | 62.58 | 143,212.10 |
地方教育附加 | 41.72 | 95,474.74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856,849.18 | 929,046.07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1,805,942.29 | 1,801,947.27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 7,418,506.54 | 7,369,614.22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4,131,528.27 | 3,963,798.89 |
环保税 | 3,204.16 | 3,135.46 |
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 25,588.65 | 704.18 |
契税 | 65,550.00 | |
水资源税 | 26,674.80 | |
合计 | 17,154,483.51 | 22,341,712.6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5,854,435.66 | 49,119,590.05 |
合计
合计 | 25,854,435.66 | 49,119,590.0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激励回购义务 | 19,184,664.99 | 41,803,289.10 |
应付暂收款 | 1,968,428.29 | 1,984,428.29 |
计提费用款 | 1,461,554.88 | 2,861,947.00 |
应付工程款 | 72,297.05 | |
江维高科被收购前的债务 | 2,368,918.03 | 2,368,918.03 |
其他 | 870,869.47 | 28,710.58 |
合计 | 25,854,435.66 | 49,119,590.0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乐平市金塔实业总公司 | 2,368,918.03 | 尚未结算 |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义务 | 9,279,600.00 |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义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905,064.99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合计 | 21,553,583.0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60,616,742.82 | 46,837,270.8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272,663.50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63,630.62 | 480,688.49 |
合计
合计 | 162,653,036.94 | 47,317,959.2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结转销项税 | 387,701.11 | 590,178.37 |
合计
合计 | 387,701.11 | 590,178.3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316,429,409.00 | 559,455,000.00 |
合计
合计 | 316,429,409.00 | 559,455,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券面值 | 817,814,000.00 | |
利息调整 | -110,753,358.40 | |
合计 | 707,060,641.60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期转股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宏柏转债 | 100.00 | 0.20 | 2024-4-17 | 6年 | 960,000,000.00 | 808,066,503.40 | 1,272,663.50 | 20,528,368.38 | - | 122,806,893.68 | 707,060,641.6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960,000,000.00 | 808,066,503.40 | 1,272,663.50 | 20,528,368.38 | - | 122,806,893.68 | 707,060,641.60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宏柏转债 | 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4月23日)起满六个月 | 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4月2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10月23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4月16日)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1,421,86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转股,增加股本26,088,195.00元。 |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总额为960,000,000.0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14,324,425.28元,参考市场利率为实际利率计算应付债券负债的现值计入应付债券,权益现值部分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发行费用在债券的负债现值和权益现值之间分摊,分摊后负债成分公允价值808,066,503.40元,权益成分公允价值137,609,071.32元。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2年 | 654,083.22 | 486,159.72 |
2-3年 | 573,053.09 | 518,801.77 |
3年及以上 | 2,632,249.92 | 3,314,486.07 |
合计 | 3,859,386.23 | 4,319,447.5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6,949,532.59 | 400,000.00 | 2,635,436.77 | 54,714,095.82 |
合计
合计 | 56,949,532.59 | 400,000.00 | 2,635,436.77 | 54,714,095.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数 |
与资产相关 | 2,635,436.77 | 2,449,347.98 |
与收益相关 | 9,760,692.20 | 7,798,053.88 |
合计 | 12,396,128.97 | 10,247,401.86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12,305,148.00 | 26,088,195.00 | -3,408,169.00 | 22,680,026.00 | 634,985,174.00 |
其他说明:
1、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取消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减少股本3,408,169.00元。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26,088,195.0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总额为960,000,000.0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14,324,425.28元,参考市场利率为实际利率计算应付债券负债的现值计入应付债券,权益现值部分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发行费用在债券的负债现值和权益现值之间分摊,分摊后负债成分公允价值808,066,503.40元,权益成分公允价值137,609,071.32元;本期可转债中权益部分的公允价值减少为本期可转债转股引起的对应权益公允价值减少所致。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88,200,220.67 | 117,093,952.48 | 13,120,082.38 | 692,174,090.77 |
其他资本公积 | 14,327,511.26 | 14,327,511.26 | - |
合计
合计 | 602,527,731.93 | 117,093,952.48 | 27,447,593.64 | 692,174,090.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
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本期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溢价117,093,952.48元。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取消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债权投资 | 137,609,071.32 | 20,375,253.80 | 117,233,817.52 |
合计
合计 | - | - | - | 137,609,071.32 | - | 20,375,253.80 | - | 117,233,817.52 |
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减少股本溢价12,143,348.90元。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管理委员会将于锁定期满后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减少股本溢价976,733.48元。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14,327,511.26元,系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和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及第三批业绩预计无法达成冲销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12,789,648.14元及预计未来期间可抵扣的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部分对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537,863.12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人民币普通股 | 31,007,643.10 | 88,908,333.81 | 13,288,989.90 | 106,626,987.01 |
限制性股票回购 | 25,563,989.10 | 15,658,924.11 | 9,905,064.99 | |
合计 | 56,571,632.20 | 88,908,333.81 | 28,947,914.01 | 116,532,052.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取消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上述合计限制性股票注销减少库存股15,551,517.90元;期末根据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的分红调整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35,011.97元。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管理委员会将于锁定期满后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减少库存股13,288,989.90元。
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票增加库存股88,908,333.81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当期转入损益 | 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
他综合收益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3,672.78 | -1,250,982.09 | - | - | - | -1,251,051.68 | 69.59 | -697,378.90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其他债 |
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53,672.78 | -1,250,982.09 | - | - | - | -1,251,051.68 | 69.59 | -697,378.90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53,672.78 | -1,250,982.09 | - | - | - | -1,251,051.68 | 69.59 | -697,378.9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218,297.71 | 8,010,749.95 | 8,527,227.51 | 701,820.15 |
合计
合计 | 1,218,297.71 | 8,010,749.95 | 8,527,227.51 | 701,820.1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0,482,734.18 | 100,482,734.18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00,482,734.18 | - | - | 100,482,734.1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28,197,527.06 | 774,076,709.8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28,197,527.06 | 774,076,709.8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867,099.41 | 64,970,898.5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503,831.3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4,355,879.16 | 109,346,25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72,974,548.49 | 728,197,527.0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40,022,876.46 | 1,292,441,268.68 | 1,343,252,858.15 | 1,145,020,810.05 |
其他业务 | 37,452,644.12 | 29,615,361.69 | 41,768,316.45 | 29,945,219.72 |
合计 | 1,477,475,520.58 | 1,322,056,630.37 | 1,385,021,174.60 | 1,174,966,029.77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477,475,520.58 | 1,385,021,174.6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7,452,644.12 | 41,768,316.4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53% | / | 3.02%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7,452,644.12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蒸汽收入、租赁收入等 | 41,768,316.45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蒸汽收入、租赁收入等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7,452,644.12 | 41,768,316.45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 |
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440,022,876.46 | 1,343,252,858.15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境内-分部 | 境外-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硅烷偶联剂 | 874,449,815.52 | 817,637,572.05 | 361,590,602.86 | 279,982,090.29 | 1,236,040,418.38 | 1,097,619,662.34 |
气相白炭黑 | 183,164,906.07 | 173,578,662.74 | 1,807,012.11 | 1,275,523.74 | 184,971,918.18 | 174,854,186.48 |
其他 | 52,233,142.12 | 45,631,220.82 | 4,230,041.90 | 3,951,560.72 | 56,463,184.02 | 49,582,781.5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销售 | 1,109,847,863.71 | 1,036,847,455.61 | 1,109,847,863.71 | 1,036,847,455.61 | ||
国外销售 | 367,627,656.87 | 285,209,174.76 | 367,627,656.87 | 285,209,174.7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
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合计
合计 | 1,109,847,863.71 | 1,036,847,455.61 | 367,627,656.87 | 285,209,174.76 | 1,477,475,520.58 | 1,322,056,630.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使用税 | 4,618,483.77 | 4,346,435.9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7,258.88 | 434,726.98 |
房产税 | 3,319,667.65 | 2,585,158.91 |
教育费附加 | 406,355.34 | 257,832.67 |
地方教育附加 | 270,903.55 | 171,888.41 |
印花税 | 1,202,055.97 | 1,065,861.78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 383,958.84 | 251,303.88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167,729.38 | 109,780.13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31,373.47 | 20,534.17 |
其他 | 25,585.15 | 25,014.57 |
合计 | 11,103,372.00 | 9,268,537.4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服务费 | 11,358,687.57 | 8,510,622.32 |
出口操作费 | 5,115,119.42 | 4,498,763.63 |
职工薪酬 | 8,224,866.84 | 6,879,504.15 |
办公差旅费 | 1,759,416.02 | 1,830,216.42 |
业务招待费 | 1,185,077.47 | 1,001,308.54 |
广告费 | 39,406.15 | |
折旧费 | 108,601.42 | 127,105.23 |
股份支付费用 | -1,440,349.72 | 787,961.40 |
其他 | 1,444,992.50 | 1,014,294.80 |
合计 | 27,756,411.52 | 24,689,182.6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304,223.19 | 43,115,836.10 |
咨询服务费 | 6,167,602.72 | 5,587,473.81 |
折旧和摊销 | 19,668,155.41 | 18,334,502.47 |
停工损失 | 12,879,649.32 | 580,713.04 |
业务招待费 | 3,222,495.73 | 2,729,743.49 |
办公差旅费 | 2,041,069.07 | 2,143,673.49 |
房租水电 | 3,491,033.32 | 5,789,794.49 |
保险费 | 652,456.94 | 645,519.66 |
广告宣传费 | 58,312.00 | 47,069.66 |
物料消耗 | 744,195.47 | 1,028,473.98 |
绿化费 | 253,955.00 | 358,377.50 |
修理费 | 1,663,619.99 | 677,125.46 |
股份支付费用 | -4,494,307.75 | 2,638,045.44 |
其他 | 2,102,677.16 | 2,330,952.29 |
合计 | 89,755,137.57 | 86,007,300.8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013,292.00 | 9,614,899.51 |
直接材料 | 32,735,283.52 | 22,943,477.89 |
折旧与摊销 | 5,142,264.51 | 3,814,574.61 |
燃料动力 | 1,752,394.77 | 685,438.33 |
股份支付 | -4,029,647.40 | 3,099,968.61 |
其他 | 264,119.12 | 808,304.87 |
合计 | 44,877,706.52 | 40,966,663.8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6,402,772.43 | 24,439,926.95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87,550.20 | 148,326.48 |
减:利息收入 | 9,330,329.51 | 3,590,419.62 |
汇兑损益 | -5,831,247.75 | -8,060,245.68 |
手续费支出 | 589,238.06 | 358,323.68 |
其他 | 25,600.00 | |
合计 | 31,830,433.23 | 13,173,185.3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资产相关 | 2,635,436.77 | 2,449,347.98 |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收益相关 | 9,760,692.20 | 7,798,053.8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64,908.82 | 81,503.04 |
加计抵减进项税 | 7,926,075.66 | 6,027,690.79 |
合计 | 20,487,113.45 | 16,356,595.6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投资收益 | 1,158,899.63 | 167,010.69 |
合计
合计 | 1,158,899.63 | 167,010.6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56,731.18 | 672,409.92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256,731.18 | 672,409.9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结构性存款 | 2,840,547.95 |
合计
合计 | 8,097,279.13 | 672,409.9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04,452.71 | -200,104.7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38,051.70 | -155.9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4,138.93 | -41,292.1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合计
合计 | -997,737.92 | -241,552.8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777,243.30 | -9,003,678.6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十二、其他 |
合计
合计 | -6,777,243.30 | -9,003,678.6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收益 | 2,880,138.19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13,569,925.58 | -217,097.66 |
其中:固定资产 | -13,569,925.58 | -227,803.27 |
使用权资产 | 10,705.61 | |
合计 | -13,569,925.58 | 2,663,040.5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154,792.28 | ||
政府补助 |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285,100.00 | 205,650.00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213,102.00 | 8,070,008.23 | |
其他 | 353,133.66 | 63,354.92 | |
合计 | 1,006,127.94 | 8,339,013.1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44.66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44.66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770,000.00 | 1,790,000.00 | |
赔偿金、违约金 | 528,014.41 | 41,908.49 | |
罚款支出 | 87,500.00 | ||
碳排放配额履约费用 | 60,602.57 | 1,944,140.95 | |
其他 | 29,771.12 | 101,200.00 | |
合计 | 1,388,832.76 | 3,964,749.4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41,131.26 | 305,595.6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058,537.02 | -14,338,130.39 |
合计
合计 | -11,017,405.76 | -14,032,534.7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1,888,490.0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283,273.5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261,092.3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01,358.2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62,994.5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3,977.6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5,847.34 |
加计可扣除费用的影响 | -7,262,280.80 |
专项储备 | -77,471.63 |
所得税费用 | -11,017,405.7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57之说明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160,692.20 | 10,428,053.88 |
其他往来收现 | 5,318,643.77 | 6,665,880.26 |
利息收入 | 6,790,422.92 | 3,473,804.47 |
合计 | 22,269,758.89 | 20,567,738.6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付现 | 73,500,007.45 | 58,300,380.36 |
往来及其他付现 | 2,618,597.74 | 12,454,934.87 |
手续费付现 | 589,238.06 | 487,732.17 |
其他 | ||
合计 | 76,707,843.25 | 71,243,047.4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379,792,641.64 | 64,157,295.21 |
合计
合计 | 379,792,641.64 | 64,157,295.21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8,621,910.70 | 459,021,425.83 |
理财产品 | 828,000,000.00 | |
合计 | 946,621,910.70 | 459,021,425.83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64,157,295.21 | |
其他 | 95,567.45 | 647,000.00 |
合计 | 95,567.45 | 64,804,295.2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400,000.00 | 200,000.00 |
合计
合计 | 400,000.00 | 2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解锁股份出售 | 5,352,556.42 |
合计
合计 | 5,352,556.4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权回购款 | 88,916,870.08 | 121,737.00 |
房屋租金 | 870,519.67 | 682,192.13 |
票据保证金 | - | 291,718.40 |
融资费用 | 2,583,200.00 | 1,156,957.89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16,083,521.80 | |
合计 | 108,454,111.55 | 2,252,605.4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0,018,944.44 | 236,003,632.38 | 1,308,888.57 | 20,000,000.00 | 237,331,465.3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317,959.29 | 162,653,036.94 | 47,317,959.29 | 162,653,036.94 | ||
长期借款 | 559,455,000.00 | 342,494,409.00 | 46,661,742.82 | 471,565,000.00 | 160,616,742.82 | 316,429,409.00 |
租 | 4,319,447.5 | 1,174,088.9 | 870,519.67 | 763,630.62 | 3,859,386.23 |
赁负债 | 6 | 6 | ||||
应付债券 | 948,500,000.00 | 23,073,695.38 | 264,513,053.78 | 707,060,641.60 | ||
合计 | 631,111,351.29 | 1,526,998,041.38 | 234,871,452.67 | 492,435,519.67 | 473,211,386.51 | 1,427,333,939.16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0,871,084.28 | 64,970,898.5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777,243.30 | 9,003,678.65 |
信用减值损失 | 997,737.92 | 241,552.8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1,237,710.60 | 123,919,310.1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27,280.78 | 605,262.10 |
无形资产摊销 | 6,438,520.10 | 6,229,205.8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85,039.63 | 1,912,768.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569,925.58 | 217,097.6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4.6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97,279.13 | -672,409.9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9,499,487.75 | 21,256,819.1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58,899.63 | -167,010.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104,224.81 | -16,143,183.4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16,449.09 | -684,549.1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104,243.00 | -65,314,303.2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514,060.76 | -49,350,843.1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2,391,269.36 | 89,665,117.13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80,138.19 | |
其他 | -15,541,562.47 | 12,035,214.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625,342.51 | 194,844,487.0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488,203.58 | 2,222,982.97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95,833,995.17 | 172,828,898.3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2,828,898.30 | 364,430,933.7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3,005,096.87 | -191,602,035.40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95,833,995.17 | 172,828,898.30 |
其中:库存现金 | 688,343.91 | 613,999.9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84,019,486.26 | 172,214,898.3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1,126,165.0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5,833,995.17 | 172,828,898.3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795,833,995.17元,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887,106,869.49元,差额91,272,874.32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87,731,515.67元、未到期应收利息3,541,358.65元。
2023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172,828,898.30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74,122,068.76元,差额1,293,170.46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91,718.40元、未到期应收利息1,001,452.06元。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5,977,030.31 | 7.19 | 42,965,284.68 |
欧元 | 254,541.04 | 7.53 | 1,915,599.50 |
港币 | 21,046.71 | 0.93 | 19,489.25 |
澳门币 | 411,248.96 | 0.90 | 369,507.19 |
加拿大元 | 900.00 | 5.05 | 4,544.82 |
泰铢 | 4,510,200.00 | 0.21 | 958,868.52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8,406,401.21 | 7.19 | 60,428,574.46 |
欧元 | 2,696,956.25 | 7.53 | 20,296,483.65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23,680.00 | 7.19 | 889,061.31 |
欧元 | 448,000.00 | 7.53 | 3,371,513.60 |
合同负债 | - | - | |
其中:美元 | 64,539.00 | 7.19 | 463,932.15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其中:美元 | 320,131.01 | 7.19 | 2,301,229.7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澳门,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2)泰国宏柏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泰国,记账本位币为泰铢;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及泰铢为其记账本位币,本期上述境外经营实体的记账本位币没有发生变化。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短期租赁费用为59,555.06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930,074.7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建筑物 | 1,608,933.35 |
合计
合计 | 1,608,933.35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472,525.88 | 1,419,047.62 |
第二年 | ||
第三年 |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013,292.00 | 9,614,899.51 |
直接材料 | 32,735,283.52 | 22,943,477.89 |
折旧与摊销 | 5,142,264.51 | 3,814,574.61 |
燃料动力 | 1,752,394.77 | 685,438.33 |
股份支付 | -4,029,647.40 | 3,099,968.61 |
其他 | 264,119.12 | 808,304.87 |
合计 | 44,877,706.52 | 40,966,663.8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4,877,706.52 | 40,966,663.8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泰国合资公司设立方案的议案》,公司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出资4,500,000.00泰铢,占合资公司的股比为90%;泰国投资方Polapat出资250,000.00泰铢,占合资公司的股比为5%;泰国投资方Vararat出资250,000.00泰铢,占合资公司的股比为5%。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母公司 | 乐平 | 63,498.52 | 乐平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 | 乐平 | 14,500.00 | 乐平 | 实业投资 | 100 | 设立 | |
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东莞 | 8,500.00 | 东莞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 | 澳门 | 10.00(万美元) | 澳门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江西宏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乐平 | 1,000.00 | 乐平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九江 | 52,000.00 | 九江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上海宏柏宏曜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 | 1,500.00 | 上海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乐平 | 41,000.00 | 乐平 | 制造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富祥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1,289.79(美元) | 香港 | 实业投资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
泰国宏柏有限责任公司 | 泰国 | 500.00(万泰铢) | 泰国 | 制造业 | 9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56,949,532.59 | 400,000.00 | 2,635,436.77 | 54,714,095.82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合计 | 56,949,532.59 | 400,000.00 | - | 2,635,436.77 | - | 54,714,095.82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635,436.77 | 2,449,347.98 |
与收益相关 | 9,760,692.20 | 7,798,053.88 |
合计 | 12,396,128.97 | 10,247,401.8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
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1.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报告第十节七(81)“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报告第十节七(81)“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3.流动风险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3,733.15 | 23,733.15 | |||
应付账款 | 27,896.52 | 27,896.52 | |||
其他应付款 | 2,582.68 | 2,582.6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265.30 | 16,265.30 | |||
长期借款 | 8,902.94 | 22,740.00 | 31,642.94 | ||
租赁负债 | 65.41 | 57.31 | 263.22 | 385.94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70,477.65 | 8,968.35 | 22,797.31 | 263.22 | 102,506.53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8,174.89 | 18,174.89 | |||
应付账款 | 17,633.35 | 17,633.35 | |||
其他应付款 | 6,988.81 | 6,988.8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67.69 | 1,467.69 | |||
长期借款 | 4,300.00 | 25,750.00 | 30,050.00 | ||
租赁负债 | 18.15 | 12.25 | 265.92 | 296.32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44,264.74 | 4,318.15 | 25,762.25 | 265.92 | 74,611.06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4.资本管理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8.71%(2023年12月31日:33.73%)。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6,304,637.49 | - | - | 456,304,637.49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6,304,637.49 | - | - | 456,304,637.49 |
(1)债务工具投资 | 456,304,637.49 | 456,304,637.49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86,852,373.33 | 86,852,373.33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56,304,637.49 | 86,852,373.33 | - | 543,157,010.82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均来源于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其到期期限较短,本公司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1)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宏柏化学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受最终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控制的公司 |
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大股东、受最终控制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控制的公司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吴瀚之亲属、汪国清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董事郎丰平控制的公司 |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吴瀚之亲属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汪国清担任董事、公司职工监事宋建坤担任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明崽担任董事的公司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检测性气体、原材料零星物件 | 443,217.71 | 1,800,000 | 否 | 1,167,918.54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氨水、液碱等 | 15,187,898.27 | 50,810,000 | 否 | 10,408,050.9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蒸汽 | 996,698.16 | 2,483,097.2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等 | 728,000.01 | 714,285.7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 购买房产 | 21,570,00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42.53 | 806.24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应收账款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1,145.06 | 20,057.25 | 180,456.06 | 9,022.80 |
(2)应收款项融资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79,972.00 | - | 100,000.00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722,385.63 | 1,280,379.14 |
应付账款 | 乐平东豪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52,741.39 | 134,122.20 |
应付账款 | 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 | 3,590,12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销售人员 | - | - | - | - | - | - | 587,496.00 | 1,765,716.00 |
管理人员 | - | - | - | - | - | - | 2,345,616.00 | 7,230,396.00 |
研发人员 | - | - | - | - | - | - | 1,700,608.00 | 7,279,088.00 |
生产人员 | - | - | - | - | - | - | 1,143,979.20 | 3,558,663.20 |
合计 | - | - | - | - | - | - | 5,777,699.20 | 19,833,863.2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销售人员 | 3.86元/份-6.22元/份 | 2个月-4个月 | ||
管理人员 | 3.86元/份-6.22元/份 | 2个月-4个月 | ||
研发人员 | 3.86元/份-6.22 | 2个月-4个月 |
元/份 | ||
生产人员 | 3.86元/份-6.22元/份 | 2个月-4个月 |
其他说明上述本期授予数量、本期行权、本期解锁数量、本期失效数量根据授予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折算至2023年12月31日数量;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于2023年4月6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的收盘价确定。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无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业绩解锁条件,冲回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375,183.4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销售人员 | -1,358,132.12 | |
管理人员 | -4,494,307.75 | |
研发人员 | -4,029,647.40 | |
生产人员 | -2,907,560.87 | |
合计 | -12,789,648.14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1.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9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9.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698.38万元(含税)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合计人民币77,135.6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27.61万元后,加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22.55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030.56万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 | 21,464.83 | 21,829.49 |
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 | 5,640.45 | 5,740.53 |
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6,979.37 | 6,979.3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99.87 | 4,247.42 |
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7,188.54 | 7,479.92 |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4,948.83 | 4,574.05 |
补充流动资金 | 24,708.67 | 22,451.79 |
合计 | 75,030.56 | 73,302.57 |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金额96,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0,849,056.6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475,368.68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675,574.72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 70,0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567.56 | 24,567.56 |
合计 | 94,567.56 | 24,567.56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余额 | 担保到期日 | 备注 |
本公司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 2,599.69 | 2025/4/29 | 注1 |
本公司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乐平支行 | 545.54 | 2025/6/27 | 注1 |
本公司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1,799.29 | 2025/6/19 | 注1 |
小计 | 4,944.52 |
注1:本公司为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保证担保,担保余额为已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金额。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10,306,487.93 | 453,362,819.32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510,306,487.93 | 453,362,819.32 |
1至2年 | 5,521,123.01 | 2,424,792.73 |
2至3年 | 219.81 | 9,254.01 |
3年以上 | 483,466.08 | 474,769.07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516,311,296.83 | 456,271,635.1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6,311,296.83 | 100.00 | 14,143,600.29 | 2.74 | 502,167,696.54 | 456,271,635.13 | 100.00 | 12,575,634.39 | 2.76 | 443,696,000.7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57,120,802.94 | 49.80 | 14,143,600.29 | 5.50 | 242,977,202.65 | 235,134,410.91 | 51.53 | 12,575,634.39 | 222,558,776.52 | |
关联方组合 | 259,190,493.89 | 50.20 | 259,190,493.89 | 221,137,224.22 | 48.47 | 5.35 | 221,137,224.22 | |||
合计 | 516,311,296.83 | 100.00 | 14,143,600.29 | 2.74 | 502,167,696.54 | 456,271,635.13 | 100.00 | 12,575,634.39 | 2.76 | 443,696,000.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259,190,493.89 | ||
账龄组合 | 257,120,802.94 | 14,143,600.29 | 5.50 |
合计 | 516,311,296.83 | 14,143,600.29 | 2.7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75,634.39 | 1,567,965.90 | 14,143,600.29 |
合计
合计 | 12,575,634.39 | 1,567,965.90 | 14,143,600.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
客户一 | 229,871,764.37 | 229,871,764.37 | 44.52 | ||
客户二 | 30,972,466.50 | 30,972,466.50 | 6.00 | 1,548,623.3 | |
客户三 | 29,299,529.52 | 29,299,529.52 | 5.67 | ||
客户四 | 16,986,859.12 | 16,986,859.12 | 3.29 | 850,527.95 | |
客户五 | 12,000,672.64 | 12,000,672.64 | 2.32 | 600,033.63 | |
合计 | 319,131,292.15 | 319,131,292.15 | 61.80 | 2,999,184.8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167,400.00 | |
其他应收款 | 803,864.97 | 891,474.55 |
合计 | 803,864.97 | 24,058,874.5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宏柏贸易一人有限公司 | - | 21,167,400.00 |
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2,000,000.00 |
合计 | - | 23,167,4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1,263.56 | 562,624.35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221,263.56 | 562,624.35 |
1至2年 | 359,814.80 | 362,995.40 |
2至3年 | 300,000.00 | 1,544.70 |
3年以上 | 255,412.75 | 255,412.75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1,136,491.11 | 1,182,577.2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借款 | 305,812.75 | 305,812.75 |
往来款 | 369,814.80 | 424,711.45 |
押金保证金 | 249,600.00 | 449,600.00 |
员工暂借款 | 211,263.56 | 2,453.00 |
合计 | 1,136,491.11 | 1,182,577.2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0,730.30 | 772.35 | 249,600.00 | 291,102.65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063.18 | 22,647.56 | 7,812.75 | 41,523.49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1,793.48 | 23,419.91 | 257,412.75 | 332,626.1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1,102.65 | 41,523.49 | 332,626.14 |
合计
合计 | 291,102.65 | 41,523.49 | - | - | - | 332,626.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59,814.80 | 31.66 | 往来款 | 1-2年 | 71,962.96 |
第二名 | 300,000.00 | 26.40 | 关联方往来款 | 2-3年 |
第三名 | 233,600.00 | 20.55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233,600.00 |
第四名 | 200,000.00 | 17.60 | 员工暂借款 | 1年以内 | 10,000.00 |
第五名 | 10,048.56 | 0.88 | 员工暂借款 | 1年以内 | 502.43 |
合计 | 1,103,463.36 | 97.09 | / | / | 316,065.39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01,545,533.98 | 24,570,620.00 | 676,974,913.98 | 282,349,931.73 | 24,570,620.00 | 257,779,311.73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01,545,533.98 | 24,570,620.00 | 676,974,913.98 | 282,349,931.73 | 24,570,620.00 | 257,779,311.73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宏柏贸 | 3,131,429.72 | -1,057,535.71 | 2,073,894.01 |
易一人有限公司 | ||||||
乐平塔山电化有限公司 | 110,267,828.20 | 24,570,620.00 | -459,193.26 | 109,808,634.94 | 24,570,620.00 | |
东莞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55,570,919.75 | -243,427.76 | 55,327,491.99 | |||
江西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 | 809,134.06 | 809,134.06 |
司 | ||||||||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420,000,000.00 | 490,000,000.00 | |||||
上海宏柏宏曜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955,758.98 | 955,758.98 | ||||||
合计 | 257,779,311.73 | 24,570,620.00 | 419,195,602.25 | - | - | - | 676,974,913.98 | 24,570,62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85,345,773.41 | 1,269,128,484.76 | 1,289,449,285.11 | 1,166,898,552.04 |
其他业务 | 7,541,613.27 | 8,796,778.28 | 3,425,690.11 | 3,381,986.57 |
合计 | 1,392,887,386.68 | 1,277,925,263.04 | 1,292,874,975.22 | 1,170,280,538.6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境内-分部 | 境外-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硅烷偶联剂 | 870,075,971.85 | 827,697,093.07 | 307,682,206.26 | 237,685,190.25 | 1,177,758,178.11 | 1,065,382,283.32 |
气相白炭黑 | 177,540,794.57 | 173,501,964.63 | 1,453,992.96 | 1,258,063.44 | 178,994,787.53 | 174,760,028.07 |
其他 | 30,620,342.13 | 33,051,018.68 | 5,514,078.91 | 4,731,932.97 | 36,134,421.04 | 37,782,951.6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销售 | 1,078,237,108.55 | 1,034,250,076.38 | 1,078,237,108.55 | 1,034,250,076.38 | ||
国外销售 | 314,650,278.13 | 243,675,186.66 | 314,650,278.13 | 243,675,186.66 |
市场或客户类型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合计
合计 | 1,078,237,108.55 | 1,034,250,076.38 | 314,650,278.13 | 243,675,186.66 | 1,392,887,386.68 | 1,277,925,263.0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167,4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83,900.7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7,010.69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7,574.20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投资收益 |
合计
合计 | 641,474.98 | 23,334,410.6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569,925.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396,128.9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998,604.56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57,574.20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2,102.2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4,908.8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9,663.6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7,305,525.0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8 | -0.05 | -0.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6 | -0.06 | -0.0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纪金树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