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29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网络或书面问询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也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公告内容,理性决策。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