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通知》(财会〔20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24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通知》,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准则解释第
号》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