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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旺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何礼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何礼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建筑学硕士。2020年9月至今,担任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4年7月至今任职于浙江农林大学,现任浙江农林大学园林学院副教授,系园林学院建筑系建筑学科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人居环境;园林建筑设计;建筑历史与文化。2024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2024年2月届满,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并由董事会选举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何礼平88100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2024年度任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40
提名委员会222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任期内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的汇报,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也列席了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安排以及预审情况的汇报,并就预审中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及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通过独董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本人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任期内,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黄亚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5月20日,黄亚芬女士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世民先生担任公司新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财务总监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钭江浩先生、张延成先生,钭正良先生、吴海标先生、葛丽芳女士、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邵天英女士、周苏临先生、何礼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延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海标先生、葛丽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亚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蕾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2024年4月25日,李小平先生、葛丽芳女士申请辞去董事会职务,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同意提名童盛军先生、潘卫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童盛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世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是结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及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地区薪资水平等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29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8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1人。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895,265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811,160股,预留授予数量为84,105股。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法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礼平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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