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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6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业务收入52,937.55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95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天衡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会计师钱俊峰2009年2006年2009年2022年度7家
签字会计师朱姗姗2018年2018年2020年2024年度2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金炜2008年2007年2008年2023年度10家

2、诚信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钱俊峰、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姗姗、质量控制复核人金炜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材料,认为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

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执业谨慎、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能够有效地完成有关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全面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赞成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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