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洪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15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董事宗楼、陈小华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