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2证券简称:迪哲医药公告编号:2025-21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并列第一大股东ASTRAZENECAAB的关联方阿斯利康中国房屋租赁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并已按照公司当时有效的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相关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且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闲置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迪哲医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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