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暨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函
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投资”)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股份”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利投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控股股东安利投资计划以自有资金与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持前,安利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7,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0%。
2、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安利投资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6个月,安利投资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公司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安利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司公告本增持计划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等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本次增持采用自有资金与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增持专项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增持专项贷款金额占增持总金额的比例不超过90%。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安利投资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向安利投资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安利投资增持公司股份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人民币)的股票增持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1年。
前述贷款仅用于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股份,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安利投资出具的《关于对安利股份增持的告知函》
2、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