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其他资金周转需求,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约为人民币219.60亿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亿元) | 期限(年) |
1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 25.0 | 1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34.3 | 1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3.0 | 1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 3.0 | 1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 | 15.2 | 1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 1.1 | 1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10.0 | 1 |
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 | 0.5 | 1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14.5 | 1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1.0 | 1 |
1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支行 | 31.8 | 1 |
1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南支行 | 0.5 | 1 |
1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12.6 | 1 |
1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10.0 | 1 |
1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 | 3.0 | 1 |
1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12.0 | 1 |
17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5.0 | 1 |
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5.0 | 1 |
19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 | 8.0 | 1 |
2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7.5 | 1 |
21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 | 5.0 | 1 |
22 | 法兴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1.6 | 1 |
23 | 其他金融机构 | 10.0 | 1 |
合计 | 219.6 | 1 |
公司具体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的实际授信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