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微信、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独立董事,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沈金涛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分红方案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
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1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的净利润为9,915.70万元,比2021年增长49.34%,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于72%的绩效考核指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拟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9,600股,符合相关规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会至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共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由于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已不再满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条件,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公司战略及业务情况,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名:
沈金涛
陈强
钱技平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