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我们作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9月20日完成换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金涛先生、独立董事钱技平先生和董事李建革先生三人组成。其中沈金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1)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3)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8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2024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4年12月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1-9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并对其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2024年4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材料,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要求,不断完善内控流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内审部等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合理安排相关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以求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
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沈金涛
钱技平
李建革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