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泛亚微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就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分别是:

1、2024年4月1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4年2024年4月2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8月2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及《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2024年9月20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4年10月2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4年12月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1-9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审议内容和程序等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就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予以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严格履行回避程序,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行的内控制度设计较为健全,并且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因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情况下均对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六)信息披露制度检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的制度要求,建立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台账,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公司所有的披露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要求,持续强化监督职能。通过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履职程序,协同董事会及全体股东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在保障合法、合规经营的同时,着力维护资本市场诚信形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1、专业能力建设方面,监事会将系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监管法规及行业规范,主动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全面提升履职水平与风险研判能力,为高效监督提供坚实的专业基础。

2、风险防控监督方面,监事会将强化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等方式,对资金运作、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动态监控;同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合规性、董监高履职尽责情况及战略决策执行效果等方面,及时预警潜在风险。

3、合规审查保障方面,监事会将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对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全流程合规性审查,确保重大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透明,切实维护公司治理秩序与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