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70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2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4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工作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确认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认为其历年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可以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积极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及有关项目现场负责人进行沟通,持续关注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策略、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结论以及审计委员会关注的其他事项。同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情况汇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