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3.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4.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本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龙建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年-2027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原则等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3.关于增补董禹岑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胡庆江先生已于4月22日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提名董禹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39”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