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4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