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78公司简称:滨化股份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其所属部门,控股子公司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滨化工程技术(山东)有限公司、滨州滨化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畅安物流有限公司、滨化技术有限公司、海南滨化长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大晟芯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山东滨华氢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滨化海铭化工有限公司、滨化海跃(青岛)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滨化聚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云逸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长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滨化新材料(湖北)有限公司、山东华鲁鼎成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滨州蓝润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部门。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控制措施:公司治理、风险评估、日常经营管理(交易授权、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内部稽核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4)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营业收入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5% | 营业收入的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5%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 |
资产总额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5%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5%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说明:定量标准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比例作为衡量指标。财务报告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错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指标衡量;财务报告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作为指标衡量。定量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作适当调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营业收入 | 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的5% | 营业收入的2%<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的5% | 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的2% |
说明:定量标准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衡量标准。定量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作适当调整。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
重要缺陷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
一般缺陷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
说明: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公司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2025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和任务,全面梳理优化各项内控管理工作,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内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于江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