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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曾全: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6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审计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主任,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汉鼎世纪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监事、苏州维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恩都法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双祺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存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曾全880003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到所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

2、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细则,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履行职责,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公司独立董事与此次审计项目的有关人员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管理层诚信水平、内部控制制度等风险因素进行了交流和分析,本人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项目的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质量控制等情况的汇报。本人高度关注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依照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或者风险,要及时与独立董事和公司管理层沟通。

4、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配合情况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参加培训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

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请一年。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换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继续聘任黄圆圆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4、换届提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5、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公司相关文件,听取相关说明,认为以上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对公司员工形成有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继续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签字:曾全日期:2025年0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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