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283证券简称:赛腾股份公告编号:
2025-015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等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业务期限
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并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长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且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